2009-6-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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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 詞 邀 做 模 特 兒 開 房 拍 下 裸 照 教 師 涉 迫 女 生 性 交 20 次
[size=4]曾因非禮女生而被判監的私校男教師,甫出獄便到另一女生校門外守候,嚇得女生跑回學校,哭着向班主任投訴。原來該名男教師曾是她的暑期日文班導師,其後邀她任雜誌模特兒,誘她到時鐘酒店藉詞「度身」而肆意非禮,更拍下裸照威脅,誘她性交共 10至20次。涉案男教師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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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蕭卓明( 27歲),否認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 8項罪。控罪指他於 07年 7月至 08年 7月,非禮現年 16歲代號 X的中五女生,並與她非法性交。
聲稱須脫光衣服度身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 X的錄影會面影帶。 X供稱,她於 06年升中三暑假時,由母親安排到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報讀日文班,被告是該暑假班日文導師,他於下課時曾追住她,自稱替雜誌找模特兒拍照,問她有沒有興趣,她心想賺錢「畀驚喜媽咪」,便答應對方。
至 07年7月,被告致電約她出來度身,兩人到時鐘酒店後,她拒絕脫衣,被告便叫她鬆開胸圍,讓他度胸,其間被告的手指曾觸摸到其乳頭。被告另一次約她到旺角的賓館見面,其間拿出攝錄機播放一段影片,拍攝一名穿校服女生正在賓館內。他便借勢落力游說,指所有模特兒都要脫衣度身。
X信以為真,便脫光衣服,躺在床上給他度身。此時,被告拿起攝錄機,用手指插她下體,叫她假扮痛苦大叫,又越靠越近,壓在她身上,與她性交。被告此後不斷以裸照威脅她,並砌詞說 X曾爽約,令公司損失 3萬至 4萬元,他已代為還債,要求她補償。她怕裸照會被發佈,故於 07年 9月至 11月間,曾10至 20次跟他到觀塘的賓館性交。至同年她生日時,被告才答應其生日願望,不再性交。
去年 11月 18日, X於返學途中,見到被告站在對面馬路,她即奔跑返校,向班主任講出整件事。被告數天後被捕。資料顯示,被告於 07年 12月 7日在他任教師的一間私校非禮女生,後遭判監 5個月。他在裁決罪成當天情緒激動,曾當庭吞下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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