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19 10:53
Kwan∼
警 拘 亮 碧 思 三 女 經 銷 商 2009-06-19
警 拘 亮 碧 思 三 女 經 銷 商 2009-06-19
19歲少女疑墮傳銷陷阱及被誘向財務公司借貸,因無力還債被迫破產。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經過多天追查後,昨日以涉嫌串謀訛騙罪名,拘捕傳銷公司亮碧思集團的三名女經銷商。亮碧思集團在她們被捕後回應稱,三名女疑犯只是該公司的獨立經銷商,並非僱員。
被捕三名女疑犯分別姓范( 34歲)及一對姓曾姊妹( 19及 18歲),均為亮碧思集團的經銷商,范女為姓曾姊妹的上線,她們涉嫌串謀訛騙女事主 9,000元的佣金被扣查。
女事主姓許( 19歲),原任職私人會所,去年 11月被姓曾友人姊妹遊說加入以傳銷方式出售香薰及紅酒等貨品的亮碧思集團做分銷商,但該公司規定未滿 21歲,要有父母陪同才能入會;姓曾姊妹表示可代許女入會但要她出錢買貨。許女沒錢,被人誘使在一日內,向三間財務公司借貸 11萬元,其中 6萬多元用來買貨, 2萬多元給她作生活費,餘款由對方保管,但對方一直沒有交貨給她。事主稱由於借據由友人保管,初時不清楚借款數目而估計僅約 9萬元。
九千元佣金被扣
其間對方又遊說她介紹親友做分銷商,稱若成功介紹他人購買「大單」(大量貨品),可分得約 9,000元佣金。她成功介紹朋友加入購買大單,卻一直收不到佣金。她向姓曾姊妹追討,獲悉佣金給她們的上線扣起。
至今年 2月,許女在公司友人的儲物櫃發現自己的貨單及借據,始知借款高達 11萬元。她向對方追討餘款及貨物,至今年 5月仍不果,曾向北大嶼山警署報案,但警員以證據不足而拒受理。被財務公司追數的許女,由於無力還債,被迫申請破產,估計破產前債款連利息高達 20萬元。
其後她向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求助,並於本月初在王國興陪同下往灣仔警察總部報案,列詐騙案處理。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追查後,昨日分別在東湧及銅鑼灣拘捕姓曾姊妹與姓范女子。
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晉維承認,被捕三女子為其公司獨立經銷商,並非該公司僱員,僅向其公司買貨,而公司不做推銷、推廣工作,亦不會帶人到財務公司借貸。
劉說公司沒有許姓少女的入會紀錄,而涉代她入會的曾姓姊妹及其姓范上線,因涉違反公司營業規則,已被凍結經銷商權利,並將她們的資料交予警方。劉又謂可協助事主取回部份金錢,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