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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0 21:57 婉╳婉
少女因姦成孕 擲子落街獲撤控

【明報專訊】13歲中二女生在友人家中「索K」,之後被相識個多月的男友人強姦,結果因姦成孕。女生一直隱瞞事件,直至在家中產子後因不知所措,將兒子從24樓擲落街。原被控謀殺的女童,因控方未能確定男嬰出生後是否生存,昨獲不提證供起訴,無罪釋放。

現年15歲的事主,原被控於2007年12月11日在元朗朗平邨耀平樓單位謀殺男嬰,女童否認控罪。控方昨指案件是悲劇,被告於案發當日將男嬰擲落街,案件本排期去年7月於高院審理,當時政府法證科醫生報告指男嬰的肺曾膨脹,亦有流血,顯示男嬰出生後曾有心跳,有生存迹象。

難確定男嬰出生後是否生存

但辯方根據另一醫生的報告,對男嬰當時是否生存成疑,該名醫生跟政府法證科醫生交換意見後,控方亦同意有關說法。由於控方只能控告被告謀殺一個仍生存的人,考慮過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據被告事後向警方透露,在誕下兒子後半小時,兒子沒有任何反應。

控方指出,考慮到被告在這兩年的經歷 ,亦是強姦案的事主,基於公義及被告的心理報告及其利益,決定不會向被告提出如非法處理屍體等其他控罪。法官亦同意控方做法,指考慮到被告的年齡及特殊情况,認為這是最適當的做法。

資料顯示,被告於07年3月,與女友人到天水圍    天逸邨男友人的寓所齊開「索K」派對,在場6人包括被告剛相識的18歲青年楊賀延在內。其間被告不適到牀上休息,楊上前要求性交,被告拒絕卻遭強姦,在場友人也未能阻止。被告個多月後發現懷孕,案發當日誕下男嬰後將之擲落街,警方追查下揭發強姦案。楊去年在高院承認強姦罪,被判入獄5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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