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8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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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野家強姦案 女事主被指證供矛盾
【明報專訊】涉嫌於吉野家強姦少女的3名男被告昨繼續受審。事主X被辯方盤問時,被指前言不對後語,例如一時以「曖昧」來形容與被告的關係,一時又說二人曾「拍拖」,當辯方要X解釋為何庭上供辭與警方口供有出入時,X靜默片刻,其後表示事隔太久,很多細節已不太肯定。
與被告「曖昧」「曾拍拖」 稱事隔太久不肯定
X昨日繼續在屏風後作供,由於控方要求X辨別強姦短片內的每句對話屬於哪一名被告,故短片需於庭上反覆播放,影響X的情緒,法官一度詢問X是否需要休息。
X語氣堅定地表示,案發時不願意與被告何嘉杰性交,但辯方盤問下,X承認07年與何發展成情侶,但案發前情侶關係已告終。X又承認工作期間與3名被告玩耍時曾有身體接觸。
何嘉杰(17 歲)被控去年4月或5月某日在沙田 瀝源商場的吉野家餐廳內強姦X,而馬浩芹(17 歲)及李孝忠(19 歲)則被控協助及教唆強姦;馬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