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14 18:38
JICKYLE
濫藥逆子滾水淋母
濫藥逆子滾水淋母 本文重點
[list][*][url=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714/00176_032.html#para3]出水泡三級燒傷[/url][/list]
【本報訊】荃灣揭發逆子虐母案,疑濫藥失業漢向獨力養家六旬母索錢不遂,竟然滅絕人性,向母親淋滾水洩憤,可憐母親半邊身燙傷,仍不忍心報警,自行在家敷治,事隔六日傷勢惡化,才由女兒揭發送院,昨凌晨警方接報將涉案逆子拘捕。
慘被燙傷婦人姓陳(六十八歲),與涉案姓施(卅五歲)兒子及卅一歲女兒同住福來邨永樂樓。施失業多時,經常向母親「攤大手板」索錢,並因濫藥令脾氣暴躁。施十多年前結婚,育有一名十二歲兒子,因他經常打罵兒子,弄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收場,兒子交由施撫養,在親友家住宿,返學日子才與施同住。陳婦因兒子無給家用,亦要負擔孫兒生活,故除做清潔工人,更要執紙皮幫生計。
出水泡三級燒傷 上周一,施疑濫藥後失去常性,再向母親索錢,母親斷然拒絕要求,豈料有人大發雷霆,將一壺滾水向她淋潑,其背部及右邊手腳被燙傷,以臀部傷勢最嚴重,但她不想兒子惹官非,沒有報警,亦無告知女兒,只是自行用藥敷治,施卻若無其事,全無理會母親傷勢。
直至前晚,陳婦因傷勢惡化出水泡,迫不得已告知女兒,女兒向胞兄大興問罪。至昨晨一時許,女兒將母親帶往仁濟醫院求診,醫生獲悉受傷原因,加上傷勢達三級燒傷程度,建議女兒追究。女兒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警方到醫院了解後,到福來邨住所將涉案兒子拘捕,列傷人案處理。陳婦需留院,情況穩定。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表示,若屬三級燒傷,即指表皮及真皮受傷害,但只要傷口得到適當治療,不會危及生命,若傷口面積太大及延誤就醫,便會令體內電解質及蛋白質流失,容易受細菌感染,傷勢可大可小,故應即時求診。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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