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1 11:30
lacy
援交少女網誌暗示賣貞操
(星島日報 報道)「笑貧不笑娼」的心態下,援交風氣日益嚴重,近日有少女表明為賺學費,甘願淪為援交少女,在網誌大膽披露與客人交易過程,更暗示可為金錢出賣自己貞操,引起網民關注討論。
法律界人士稱,在網絡發放露骨言論會干犯刑事罪行,隨時要負上法律責任。
署名「援交手記」博客中,近日出現一名自稱十八歲少女撰寫的網誌,表示自己在灣仔一所中學就讀,為籌學費淪為「援交女孩」或「出租女友」,更大膽露骨地記錄與客人交易的行為;包括與中年客吃晚餐及看三級電影,亦曾第一次與嫖客赤裸接觸,提供性服務。她更在網誌上暗示,願意出賣處女膜及與客人進行性交易。
女生大膽言論引起網民廣泛討論,網友多數力勸她回頭是岸,不要讓家人擔心,繼續下去只會令自己抱憾終身;亦有網友不齒其所為,怒罵她自甘墮落,不潔身自愛;少數網友對她表示同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在網上發布提供性服務,已干犯本港法例第二百章的一四七條「唆使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的刑事罪行,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