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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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虎豹別墅 料貼4500萬
【明報專訊】虎豹別墅應改作紅酒中心還是文物餐廳?發展局擬於今年底公開招標,建議把別墅活化為宴會場地等商業用途,但當局擔心在金融海嘯下難以吸引投資者,計劃向營運者資助最多4500萬元做基本加固及翻新工程。當局強調,除了考慮營運者提出的租金水平外,亦爭取從保育角度審核標書。
為活化空置多年的虎豹別墅,投標者需把別墅改建至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惟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早前研究,估計資本需約7000萬元,當中約4500萬元用在基本加固及翻新工程,如結構加固、來電供應、維修建築物及保育工程等。
「出租前要執好個殼」
發展局估計,在現今的經濟氣候,營運者對預付的投資額不感興趣,發展局副秘書長王榮珍說﹕「即使租約為期10年,營運者每月需承擔約60萬元,還未計日常保養費,始終歷史建築的日常維修費較高,還有燈油火蠟,(財政上)不太可行。」
當局建議以「政府工程」的項目形式,向營運者資助最多4500萬元,並委託中標者負責推展工程,再按工程清單獲發資助。「相等於我們把一間屋出租前,也要先『幫間屋執好個殼』,才會有人租,整件事都是按商業考慮的市場行為。」發展局長林鄭月娥 強調,缺乏政府資助,便要把租約年期延至20或40年,「我們不想年期太長,以免無機會考慮其他機構的活化機會」。
她強調,政府作為虎豹別墅的業主,有責任斥資維修,當局亦會設監管機制及與營辦商簽訂服務協議,確保活化後的建築向公眾開放及工程費合理。
政府永久保留業權
而汲取前尖沙嘴 水警總部的教訓,林鄭月娥指政府會永久保留別墅的業權,並會向中央投標委員會爭取,除考慮營運者提出的租金水平外,亦會根據保育角度審核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