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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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找女友箍煲 怒漢斬情敵囚10月
【明報專訊】裝修 公司東主於今年情人節深夜到前女友家中意圖「箍煲」,卻發現對方已另投他人懷抱,新歡更赤裸出現在睡房,東主即無名火起,從廚房取出菜刀斬傷對方,被告早前承認傷人罪,昨被判入獄10個月。
入女友房嚇見赤裸事主
被告陳日夫(32歲)的律師求情指出,被告因一時衝動才犯案,而他以為當時與前女友處於冷靜期而並非分手,當見到她只穿內衣及事主赤裸出現,覺得很震驚和憤怒才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出,無論被告有多憤怒或挫敗,都不應使用武器,遑論使用威脅生命的武器去危害他人的安危,導致嚴重的後果和造成傷害。法官又指控罪嚴重,法庭絕不能容忍因一時情緒失控而以菜刀斬人,故不能予以過輕的刑罰,但接納被告有悔意,斬傷事主後亦有為他包紮和自首。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情人節深夜到前女友荃灣 家中,聲稱欲取回個人物品,入屋後發現睡房內赤裸的事主,被告從廚房取出菜刀並襲擊他,令對方左前臂留下8厘米刀傷,其胸部、面部和左腳亦有割傷。
【案件編號﹕DCCC3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