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12 20:51
JICKYLE
扁嫂或戴腳鐐以家為監
扁嫂或戴腳鐐以家為監 本文重點
[list][*][url=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912/00176_005.html#para3]無法自理生活難執行刑期[/url][/list]
【本報訊】扁家弊案昨日一審宣判,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並被罰款三億元新台幣,為所有被告中罰款最多的一人,不過當局對吳淑珍該如何服刑仍然相當頭痛。有指當局可能會讓吳淑珍戴電子腳鐐「以家為監」限制行動自由,不過台法務部指由於案件目前尚未定讞,不便評論。
吳淑珍早年車禍後下身癱瘓,身體狀況一直欠佳,出入需由旁人助推輪椅代步照顧。扁家弊案曝光後,吳淑珍在首次審訊期間已暈倒送院,之後一直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沒有到庭應訊,令弊案審訊過程多次受阻。
無法自理生活難執行刑期 法律界人士指,雖然吳淑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由於吳無法自理生活,其身體狀況將難以執行刑期,在台灣法規及衡量收押的成本下,不論讓吳淑珍入監服刑或收容於醫院都將難以執行,當局對如何執行法院對吳的判決十分頭痛。
據悉,為讓吳淑珍有「身陷囹圄」感覺,有傳台法務部正研究採取戴上電子腳鐐方式讓吳淑珍在家服刑,並由監獄負責教誨矯正課程,期間轄區派出所警員將定時查訪。不過台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由於全案尚未定讞,一切言之過早。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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