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28 20:16
JICKYLE
中秋公屋煲蠟扣分罰款
中秋公屋煲蠟扣分罰款 本文重點
[list][*][url=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928/00176_010.html#para3]呼籲居民致電舉報[/url][/list]
【本報訊】中秋節將至,「煲蠟」這項危險玩意卻依然未能禁絕,房屋署提醒公共屋邨居民,如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不但會被扣五分,甚或被罰款一千五百元。房署本周五起一連三天,即十月二日至四日,將動員約四百名區域巡邏隊及特遣行動小組人員,到各屋邨加強巡邏,行動時間亦會延至午夜過後。
去年中秋節期間,房署向在屋邨公共地方拋垃圾或煲蠟的人士作出五百多次口頭警告,兩個住戶因拋垃圾被扣分及被罰款一千五百元;○七年同期則發口頭警告七百多次,發出五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四戶被扣分。中秋節翌日早上,房署亦會加派人手清理屋邨公共地方。
呼籲居民致電舉報 房屋署發言人指出,若該署職員發現小童煲蠟會加以勸阻,並警誡其家長;若小童不聽勸告,職員會即時向該住戶扣分。發言人續指,煲蠟或會釀成火警及導致嚴重灼傷,呼籲居民切勿讓小孩煲蠟,兒童煲蠟或亂拋垃圾亦會連累家人受罰,按「屋邨管理扣分制」,有關住戶會被即時扣五分,若住戶兩年內累積扣滿十六分,會被終止租約。房署呼籲公屋居民致電屋邨辦事處或房委會熱線2712 2712舉報。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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