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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13:37 lagee
揭豆腐渣工程 判「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最高刑罰 黃琦重囚 3年 妻高呼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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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去年 5.12大地震造成逾 8萬人死亡,當局非但未查處釀成嚴重傷亡的豆腐渣工程,反而瘋狂打壓民間的調查行動,昨日更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的罪名,將揭露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黃琦判處三年有期徒刑。黃琦太太曾麗對裁決感到氣憤,當庭高喊:「黃琦,上訴!」黃琦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黃琦被判三年徒刑已是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黃琦一定會上訴。


黃琦案昨日開庭,一早便有 30多名支持者聚集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門口要求旁聽,但沒有獲准,還有訪民被保安帶走毆打。當局只容許曾麗及黃琦媽媽出庭旁聽。上午近 11時,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判處黃琦有期徒刑三年。曾麗當庭高喊:「黃琦,上訴!」但審判長命令法警立即將黃琦押下去。

法院拒將判決書交家人
曾麗指,法庭宣判依據是「某某市三個文件」,但沒有說是甚麼樣的文件。黃琦的家人向法院有關人員索取判決書時,法院人員竟然說黃琦是成年人不給判決書,如果是未成年人就給判決書。黃琦的母親非常悲傷,馬上開始寫申請,要求法院交出黃琦的判決書。
曾麗又指,在庭上看到黃琦面容憔悴,面色很黃,很擔心他的健康。她在宣判後曾拿保暖衣物到看守所給黃琦,但未獲准見面。辯護律師莫少平透露,黃琦身體比以前更差,腹部有兩個硬塊瘤,正申請保外就醫。
對於黃琦被判囚,曾麗說:「這是為了報復他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和其他維權工作。」莫少平稱,黃琦被控罪的理由,是他所創辦的維權網站發表了幾份有關上訪政策的國家規定,但控方無法證實是黃琦本人發表上網,同時這些規定在一些政府網站都有出現。而黃琦被判的刑期已是「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的最高量刑,他去年 6月被捕,目前已在獄中被拘押了 1年多,這部份刑期應抵銷。他正同黃琦家人商量,預計 10天內會上訴。
46歲的黃琦於四川 5.12大地震後,和義工一起組織車隊 14次進入災區,幫助地震中死亡學生的家長,並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去年 6月 10日晚,黃琦在成都被人強行帶走,後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至今年 8月 5日才由成都武侯區法院開庭進行第一次審訊。
除黃琦被判監三年外,內地還有多人因批評四川豆腐渣工程及調查災區學生遇難情況而受到迫害,包括四川作家譚作人被捕,南京學者郭泉被判監 10年。
博訊/BBC中文網/本報記者

黃琦小檔案生日: 1963年 4月 7日
學歷:四川大學無線電子系畢業
經歷:
• 1998年成立「天網尋人事務所」,翌年設立「天網」網站
• 2000年 6月 3日,六四事件 11周年前夕被捕,至 2003年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 5年
• 2004年,獲無國界記者和法蘭西基金會授予「互聯網自由獎」
• 2006年 12月,改組六四天網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
• 2007年 2月,獲人權觀察頒赫爾曼.哈米特人權獎
• 2008年汶川 5.12大地震後,在網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 6月 10日被捕
• 2009年 11月 23日,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判監 3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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