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5 13:53
lagee
中共擴大監聽竊聽查辦貪官
[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1125&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456292]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1125&sec_id=15335&subsec_id=15336&art_id=13456292[/url]
中共為打擊官員貪腐,手段百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孝清近日稱,檢察機關將強化監聽、竊聽等技術,用於偵查官員貪腐等職務犯罪。外界認為此言顯示檢方支持使用秘密手段偵辦貪官。輿論對此有叫好,也有質疑。
內地對反貪能否用特工手法一直有爭議。刑法對此無具體規定,《國家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則只賦予國安和公安可以行使技術偵查權。但近年紀檢、監察部門也使用有關手段,秘密蒐集貪官犯罪證據並作堂證,引起外界爭議。
恐借反貪之名侵犯私隱
朱孝清稱,中國新一輪司法改革將明確規定,監聽、竊聽等技術偵查手段可適用於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技術偵查手段包括測謊催眠、監聽監錄、衞星定位、密蒐密取、郵件檢查等。這顯示檢方支持使用秘密手段偵辦貪官。
近年內地不少貪官是被紀檢部門用特工手法獲得證據從而落馬的,最典型是早年被判死的瀋陽前副市長馬向東,及今年初被免職的吉林省人大副主任米鳳君。內地媒體披露,米鳳君是與三陪女在酒店鬼混時,被中紀用手機定位錄音,從而東窗事發。
內地不少民眾對最高檢察院的提法表示贊同,認為反貪腐就要無所不用其極。但也有網民憂慮,此舉可能令當局借反貪之名不受限制地侵犯民眾私隱,從而進一步加劇內地人權狀況惡化。 新華網/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