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7 19:34
JICKYLE
錢慧儀五年換45家傭
錢慧儀五年換45家傭 本文重點
[list][*][url=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1127/00176_037.html#para4]次被告任職17月已不短[/url][/list]
大生銀行家族後人馬清揚的妻子兼前港姐亞軍錢慧儀,指控三名菲傭在她的舊山頂道豪宅內涉嫌偷取逾百件兒童衣物,三名菲傭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三項盜竊罪,其中一名菲傭透過律師申請保釋時,大爆錢在過去五年內合共更換過四十五個家傭,平均一年換九人。裁判官最終批准該名菲傭保釋,案件現押後到下月十四日開審。
[url=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1127/photo/1127-00176-037b2.jpg][img]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1127/photo/1127-00176-037p2g2.jpg[/img][list][*]次被告GARCIA涉嫌偷僱主的兒童衣物,昨獲准保釋候審。[/list][/url]
本案三名女被告為SADDARAN Marites Alberto(卅四歲)、GARCIA Aubrey Leal(廿五歲)以及GONGOB Ginavilla Velasco(四十一歲),均為菲律賓籍家庭傭工。
三名被告分別被控於今年八月至十一月三日期間,在錢慧儀位於香港半山舊山頂道的住宅內,偷取逾一百四十件兒童衣物、兩個背包、三件外套及兩條裙,共值港幣三萬多元。
次被告任職17月已不短 次被告昨透過律師申請保釋時指,據悉錢慧儀在○四至○九年間共換過四十五個家庭傭工,平均每年換九人,反而次被告卻在錢家工作了一年零五個月,相對而言並非短時間,期間更從沒發生事故或被投訴,加上次被告一直否認犯案,望法官批准她保釋外出。
次被告的律師並提出了五千元現金的保釋申請,又指次被告在港定居的姨丈任公司經理,與妻子育有兩名子女,可為次被告作二萬元人事擔保,次被告亦會暫寄居於姨丈的寓所,裁判官最終批准次被告以上述條件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及需定時到警署報到。至於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昨則放棄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錢慧儀八一年參選港姐,獲亞軍榮銜,她後來成為無綫藝員,九○年離開娛樂圈移居加拿大。錢於九三年回港,九五年與大生銀行家族後人馬清揚結婚,婚後育有二子一女。
案件編號:ESCC 5427/2009
東方日報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1127/00176_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