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8 13:18
naira
中大副教授巴士摸人大髀判監 呼寃指「對方隻腳叉過嚟」 准保釋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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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文大學生物醫學學院副教授郭添德,涉於三個月內乘坐巴士上班時,五度非禮一名銀行女經理,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女事主的認人證供不可靠,裁定首四項非禮罪名不成立,但最後一次被告被當場逮住,又遭事主男友拍下犯案一剎,故裁定最後一罪成立,判入獄 14天,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蔡曉楓
被告郭添德( 52歲)得悉罪成時,即在庭上大聲呼叫:「寃枉呀大人!」又謂:「我係無做到,對方隻腳叉過嚟我度,我係無做到,我係無做到!」中文大學昨就事件回應,指郭仍為中大教員,大學將按既定程序處理其教職事宜。
被判入獄 14日
暫委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法庭接納郭添德對社會有貢獻,擁有崇高學術地位,品格良好,案情較輕微。惟郭不認罪,女事主須出庭複述不快經歷,郭毫無悔意,依案例應處監禁 14至 28日。裁判官又指,本案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考慮案情輕微,判郭入獄 14日。辯方隨即替郭申請保釋以候上訴,最後獲法庭准以現金 2,000元保釋外出。
辯方求情表示,郭添德已婚,與妻子育有一名 16歲的兒子。郭任職中大教授,過往並沒有接到任何投訴指其行為有問題,案情較同類案件輕微,因此希望輕判罰款。
女事主( 24歲)曾供稱,她習慣於早上 7時多在西環乘坐 101號隧巴上班。今年 5月中,一名男子在西區警署上車後,於巴士下層坐在她身旁,以手輕掃其大腿四、五次,男子在紅磡火車站下車。
遭拍下非禮相片同月某日,女事主坐在隧巴上層時遭同一名男子掃大腿。女事主向男友哭訴,男友遂陪伴她乘車上班捉拿真兇。 7月 30日,女事主乘坐巴士上層,男友坐在她後面,該男子用手指輕掃她肩膀及手臂。次日,事主再遭男子掃大腿,女事主在庭上指該名男子是郭。
至 8月 3日,女事主的男友上車前吩咐她,如再遭非禮可敲窗作暗號。男友坐在她身後,當時郭上車坐她身旁,用手掃其大腿。她即敲窗,男友站起來用手機拍下相片,大叫:「原來就係你非禮我女朋友。」男友報警拘捕郭。
自辯當時在睡覺由於女事主曾錄口供稱郭在 6月 19日犯案,但警方從入境紀錄證實郭當日不在港,故裁判官認為女事主在認人方面的證供不可靠,裁定被告首四項罪不成立。至於最後一項控罪,女事主男友拍下郭的手有一半伸向女事主大腿的照片,與女事主證供脗合,屬猥褻行為,裁定郭罪成。反之郭自辯稱他當時在睡覺,事件屬誤會的說法不可信。
案件編號: ESCC37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