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 12:37
lagee
建 築 物 節 能 10 年 慳 28 億 度 電
政府將於下周二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期望盡快立法通過,強制所有新落成建築物及進行翻新的舊建築物主要屋宇設備須符合能源效益。政府預期新條例實施後,本港首十年可以節省 28億度電,相當於七萬個四人家庭的用量,但建築物成本會平均增加 3%至 5%。
新條例主要規管建築物的屋宇裝備,包括空調裝置、電力裝置、升降機、自動梯及照明系統等,但外牆射燈或招牌則不規範。受影響的建築物包括港鐵站、機場客運大樓、住宅的公用地方、商廈、酒店、教育、社區、醫療、市政用途及政府建築物。
減 196萬公噸二氧化碳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本港每年耗電量驚人,以去年為例,多達 409億度電,而建築物耗電量佔本港用電量89%,政府過去十年一直有推行自願性質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計劃,但全港四萬多幢建築物,只有約1000幢參加,估計一旦實施新措施後,首十年本港可節省 28億度電及減少 196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消息人士又承認,要安裝符合能源效益的節能設備,將令新落成建築物建築成本上升,平均增加 3至 5%,但每年平均可節省 10至 15%電費,以此推算 6年便能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