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9 12:00
lacy
咒人被車撞死 「不算恐嚇」
更新日期:2009/12/09 04:0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女子林有鶯與鄰居發生糾紛時說,「我知道妳媽媽在路口收紙,希望妳媽媽最好被車撞死」等語,檢察官依恐嚇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女所言屬「詛咒」,不會使人心生恐懼,不涉恐嚇,判無罪;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4歲的林有鶯,因認為自己經營的「齋之傳說」餐廳遭葉姓女子檢舉放置廚餘回收桶在騎樓,遂向葉女說出「我希望妳媽媽最好是跳樓摔死或被車撞死」等語。
葉女回家後告訴母親此事,葉母認為自己行蹤被林女知悉,認為對方所言是恐嚇暗示想傷害她,控告林女恐嚇,檢方認為林女所言已使葉母心生恐懼,依恐嚇罪將她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葉母是否跳樓或車禍等,取決於自身的自由意志或偶然意外事故,並非林有鶯直接或間接可控制,法官認為林女言語是禍福吉兇卜算的詛咒,不是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