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3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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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長 偷 零 食 罰 二 千 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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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已退休但以合約形式服務警隊的警長,因一時衝動在超級市場偷取總值 44元的貨品,只買了一梳蕉便離開超市。他拿𤥢貨品離開店舖時,觸動防盜警鐘,遂棄下貨品逃跑,因跌倒被店員擒獲。涉案警長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裁判官鑑於他或失去工作,遂輕判罰款 2,000元。
裁判官文偉新昨判刑時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愚蠢犯案,失去一份政府工作,已算是受到懲罰,基於他初犯,涉案物品價值不高,輕判罰款了事。
現年 52歲的被告馮柏深,隸屬柴灣巡邏小隊,現被停職。控罪指他於今年 9月 26日,在香港仔利東𦅜利東商場地下的百佳超級市場,偷取 3包口香糖、 1包蛋糕、 1包高鈣餅乾及 1罐啤酒。
開審前認罪
案件原定昨日進行審訊,但被告在開審前認罪。據悉,被告早已領取退休金,案發時以合約形式服務警隊。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兒子,長子是香港大學學生。被告的祖母及妻子患病,由他供養家庭。
辯方續指,被告在警隊服務 30多年,現已被停職,今次因一時衝動愚蠢犯案,留下刑事案底,更不幸的是可能失去工作,希望能獲輕判。
案情透露,案發日下午近 4時,被告在涉案超市買了只值 5.1元的香蕉,手持兩個啡色及白色膠袋離開。當他經過門口時,防盜器響起,店員在店外截停被告並搜查其膠袋。
逃走時跌倒
被告交出兩個膠袋,說啡色膠袋不屬於他,他搶回白色膠袋即拔足逃跑。
被告沿利東𦅜利興樓跑向利東𦅜道,但跌倒地上,最後被店員逮住。後來店員在啡色膠袋內發現涉案物品,遂報警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 ESCC51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