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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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女童 5人判勞教更生戒毒 官﹕守法意識弱 需紀律訓練
性侵犯女童 5人判勞教更生戒毒 官﹕守法意識弱 需紀律訓練
(明報)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14歲女童被騙往筲箕灣 空置回收 店玩「脫衣包剪揼」,其間疑遭7名少年性侵犯,有人要求口交,3人與她發生性行為,其他人從旁大肆非禮,其中6人早前認罪,5人昨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與戒毒所。
案件原牽涉8名被告,當中6人先後認罪,餘下15歲張姓女被告與16歲莊姓少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釋放。8名被告原被控非法性交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性行為等10項控罪。
被定罪的17歲陳銘健,待索取進一步報告始判刑。同齡的張俊傑被判入戒毒所,18歲的魏漢傑、16歲的禤姓及張姓少年被判入勞教中心,另一16歲賴姓少年則判入更生中心。
大部分被告案底纍纍
區域法院 暫委法官陳仲衡形容本案是嚴重性侵犯案件,被告守法意識薄弱,需接受紀律訓練,他們聯群結黨性侵犯不足16歲的女童,3人更與她非法性交,量刑應起阻嚇作用,免使同類悲劇重演,同時藉此撫平女童與家人的傷痛,並反映公眾對該類罪行的不齒。
報告顯示,大部分被告年紀輕輕已案底纍纍,賴姓少年因縱火被判感化,魏漢傑曾犯盜竊及襲擊罪,16歲張姓少年因藏毒被判感化,張俊傑則曾犯下盜竊、企圖盜竊與藏毒罪。陳官特別提到,部分被告缺乏父母管教,無人生目標,即使曾被判感化仍無阻他們與不良分子為伍,必須接受紀律訓練。
控方案情指去年3月27日,各被告相約14歲女童X往筲箕灣一空置回收店玩遊戲,其間X遭大肆非禮胸部及私處,更被迫口交和性交,X後來向社工透露事件,社工報警。
【案件編號:DCCC7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