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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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友72萬 購物狂囚年半
騙友72萬 購物狂囚年半
(明報)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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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衝動控制障礙症而成為「購物狂」的楊薇薇(左),假扮富婆詐騙髮型助理一家共72.8萬元,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年半。 (何家達攝)
【明報專訊】曾留學 美國 加州大學洛杉磯 分校(UCLA)的「購物狂」,為購奢侈品致傾家蕩產亦在所不計,兩年前更假扮富婆長期出入5星級酒店,出手闊綽的她詐騙高級髮型屋一名女學徒及其家人共 72.8萬元。患有衝動控制障礙症的被告早前認罪,昨被判囚1年半,其間要接受精神治療。
疑另有人受騙 未加控罪
身形圓潤的被告楊薇薇(31歲),早前於區域法院 承認欺詐、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24項控罪。精神報告確認她患衝動控制障礙症,但毋須強制入院治療。據悉警方一度懷疑有更多人受騙,惟經調查後未有加控罪名。
辯方求情指被告雖騙去事主一家逾72萬元,但已作出部分賠償,包括被告犯案時每天從騙款抽出1000元甚至2萬元予吳姓女事主作小費,又替濫藥的事主支付應酬開支和購買危險藥物,又把近半以騙款購下的連卡佛百貨禮券「贈予」吳,總數約33萬元。
被告在求情信表示,對事主一家深感悔疚,事發後每晚睡前也反省自己有否說謊,日後將轉當補習導師,立誓過克己簡單的生活。
感化報告建議楊接受感化,但法官認為罪行嚴重,判囚無可避免,並質疑楊「慷他人之慨」的行為並非賠償,事實上她確令事主蒙受巨額損失,但考慮她認罪與受病情影響犯案,把刑期由3年減至1.5年。
家人曾代還600萬
案情指楊在08年3至4月間租住置地文華東方酒店與蘭桂坊 酒店,並常光顧附近一高級髮型屋,因出手闊綽而與吳姓女髮型助理一家混熟,其間楊訛稱替吳辦台證及替其父籌錢,騙得對方支付「保證金」和交出信用卡,以購買大量連卡佛禮券與支付酒店房租,涉款共72.8萬元。辯方早前指被告的行為一度連累家人欠債6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1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