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25 18:25
JICKYLE
容許欺凌片熱播 Google高層罪成
容許欺凌片熱播 Google高層罪成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全球網上最大搜尋器Google有4名高層被指容許旗下網誌網站googleblog.blogspot.com發表一段凌辱男童短片,其中3人昨被[url=]意大利
[/url]米蘭法庭裁定侵犯私隱罪成。對於這次史無前例的裁決,Google斥責是侵犯言論自由,矢言上訴。
4名被告是Google在意大利的行政高層,3人被判入獄但緩刑半年,另一人無罪釋放。Google發言人埃基克森(Bill Echikson)說﹕「這是Google僱員在全球首次被判侵犯私隱罪成。這是令人驚訝的裁決,違反言論自由及網絡資訊自由。」Google有關網站在裁決後發表聲明,承認「該則短片內容完全應被譴責,我們接獲意大利警方通知後,亦已在數小時內把短片刪除」,但「[url=]歐盟
[/url]法例指出,若網站在接到通知後刪除非法內容,可以免責」。
稱違反言論自由 決上訴
4名被告分別是時任意大利Google董事主席德拉蒙德(David Drummond)、時任董事局成員雷耶斯(George De Los Reyes)、公司專責處理私隱事宜的弗萊斯納(Peter Fleischer)及時任短片部主管德西坎(Arvind Desikan)。4人被指於2006年底,容許旗下網誌網站發表一段手機短片,片中一名患有[url=]唐氏綜合症
[/url]的意大利男孩,在一批袖手旁觀的人面前,被4名青少年學生欺凌,惹來全國爭議,短片在網站上載了兩個月,涉事學生被校方開除。埃基克森稱﹕「他們4人全都與短片無關,他們沒拍短片,沒上載短片,沒看短片,但他們被指有刑事責任。」
另外,歐盟反壟斷辦公室接獲3間網絡公司投訴,指Google在搜尋結果上,把有關公司的網頁排在較後位置,歐盟已要求Google解釋。
法新社/路透社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24/4/gq2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