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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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村河殺女地勤 稅務大樓先殺後非禮女商 變態殺手判坐兩世監
[url=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310&sec_id=4104&art_id=13805021]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310&sec_id=4104&art_id=13805021[/url]
【本報訊】稅務大樓謀殺藏屍案審結,任職冷氣技工的被告昨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庭上揭露,被告不但殺人,還曾經非禮屍體。被告去年已因在大埔林村河劫殺夜歸年輕機場女地勤而被判囚終身。變態冷血殺手,為數萬元而動殺機,第二度犯案才被捕。法官痛斥被告有計劃犯案,罪大惡極,不應將他從獄中釋放。被告第二次被判囚終身,他聞判後,依舊冷靜低頭,對法官的嚴詞指摘,毫無反應。記者:黃幗慧
蓄平頭裝的被告蘇錦棠( 27歲),眉粗眼細,身形略胖,穿着白色恤衫和深色褲,等候開庭其間,一直彎腰低頭坐在犯人欄內。他昨日站着聆聽判刑,仍低頭望地下,從未以正面面向公眾。他聞判後沒有絲毫激動,只抿着嘴坐下。
官痛斥罪大惡極
由六女一男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貝珊指被告已第二次被控謀殺罪,痛斥被告「有計劃犯案,隨意尋找目標,罪大惡極,不應將他從獄中釋放」,依例判他終身監禁。
樣貌標致,身形嬌小的 40歲泰籍女商人謝麗萍( Charitar Kamolnoranath), 05年 10月 10日陪同男友 Muller來港公幹,兩日後獨自到稅務大樓的影視處拿書,之後失蹤。 Muller翌日手執謝的照片遍尋不獲,向泰國駐港領事館求助及報警。直至 10月 24日,有工人到稅務大樓 33樓的風櫃房內放置工具時,在一個吊起的風櫃上,發現謝的屍體。她身穿白衫黑褲,雙手被反綁,當時仍戴着一對珍珠耳環,左耳多戴一隻金耳環,雙手戴着勞力士手錶和手鏈,屍體已發黑。驗屍證實謝因窒息及右胸口中刀致死。
搬屍後曾往嫖妓警方進行大規模調查,均找不到線索,只知謝失蹤後,有人用她的信用卡到大埔太和商場試圖提款兩萬元,但密碼錯誤。事件成為懸案,直至 08年中,被告的同事郭志輝向警方承認,曾按被告指示協助搬屍,並一同非禮謝的屍體,二人事後曾往嫖妓。
郭供稱當日見到女屍時,她頭部被紅色膠袋套着並打結。被告向他承認在升降機內用刀指嚇打劫謝,然後帶她到風櫃房,其間傷及謝。被告事後將謝的一隻鑽石戒指及手提電話變賣,其中鑽戒只售得數十元。
為旅費勒索贖款被告在稅務大樓犯案後沒有即時被捕,在遭郭以「金手指」供出前,被告變得更大膽,為籌錢還債再出動殺人。 08年 5月 15日凌晨, 21歲任職地勤的丘曉彥下班回家,遭被告尾隨,走至大埔錦石村村口遭被告從後箍頸,用刀指嚇,沿林村河拖入天橋底一處陰暗草叢洗劫,逼她說出提款卡密碼。為免被丘認出,被告將丘扼斃,之後用冷氣清潔劑洗屍,復將屍體搬落引水道。丘的家人失去丘的音訊,報警求助。
被告事後用丘的信用卡提款近 6萬元還債及購物,之後為確保有足夠旅費去台灣旅行,布局假裝綁架,向丘的男友勒索 10萬元贖款。被告在 22日接收贖款後被捕。警方同日在引水道起回已腐爛的屍體。
案件編號: HCCC2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