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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1 19:54 JICKYLE
活化工廈實况

活化工廈實况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個案﹕工廈作畫室自由大
從事西洋畫創作的何倩彤與數個朋友合租火炭環球工業大廈一個前身為辦公室的單位,把單位自行間開,每人有一個創作小天地。單位本來的「會議室」成為他們的common room,而且可以「過夜」。
「我會在這個工廈單位創作大型的畫,因為空間夠大。」何倩彤曾想過租唐樓,不過唐樓的升降機太細,不方便把大畫「搬上搬落」。「工廈另一個好處是夜晚嘈一點也可,不會被人投訴,因為晚上工人都會離開。」美中不足的是環境,「走廊很暗,晚上很陰森」。
談起之前政府活化工廈的政策,她認為有點愈幫愈忙﹕「例如石硤尾[url=]賽馬會
[/url]創意藝術中心鼓勵藝術家的工作室作不定時開放,但我覺得創作是個人的事,有人不時入來參觀會造成我的負擔。」她說在火炭工廈創作很自由,不用定時定候出現,「這種彈性很可貴!」
◆新聞﹕天台非法改裝套房
2006年,有報道指新蒲崗一座工業大廈的天台被非法改裝,僭建為套房,有近200多名租客,主要是[url=]新移民
[/url]及單身人士等基層市民,以每月千多元租住。天台屋居住環境擠迫,而且消防規格不符合居住要求。[url=]屋宇署
[/url]亦證實該工廈的天台屋為僭建物,涉違反《建築物條例》。
根據廠廈改建機制,業主改建單位用途須經過城規會審批,再由屋宇署及[url=]消防處
[/url]負責監督大廈內消防系統、走火通道等設施,另要向[url=]地政總署
[/url]支付「短期豁免費」,反映單位增值後的租金差額。業主若未經批准改變土地用途,屬違反地契,地政總署會發出勸喻信,勸喻無效會發出警告信。若業主無視警告,地政總署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將違反地契的單位交由[url=]財政司
[/url]長法團接管。
◆想一想
1. 根據上述資料及就你所知,指出工廈吸引業主及租戶「活化」的因素。
2. 你認為政府在「活化工廈」上,應該扮演什麼角色?試加以解釋。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10/4/gy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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