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5 20:22
JICKYLE
向青少年售煙 73%零售店違例
向青少年售煙 73%零售店違例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05:30
(綜合報道)
([url=]星島日報
[/url]報道)一項調查顯示,七成三煙草產品零售店鋪非法向未成年人士售賣香煙,當中以食肆違法情況最嚴重,達九成違規,另有六成三店鋪沒有遵照法例規定,展示「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的標誌。調查又顯示,即使青少年身穿校服,仍一半零售商仍會向他們出售香煙;若他們身穿便服,零售商賣煙的比率更高達七成七。
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及教育學院於○八年,派出由成年及未成年觀察員組成的小組,觀察全港十八區的煙草產品零售點。結果顯示,於一千三百多個零售點中,七成三非法向未成年人士售賣香煙,雖然已較○六年調查減少八個百分點,但食肆、士多、辦館、油站和報攤違法的比率,仍高達八成以上,超市違法率亦有七成,便利店則只有三成四。
法例要求香煙零售商展示「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煙草產品」標誌,但觀察員發現仍有六成三沒有這樣做,但已較○六年下降十個百分點。該會表示,雖然本港控煙法例較鄰近地區嚴格,但沒有貫徹執行,當局應加強執法,並監察違法向青少年出售香煙情況。記者 胡幗欣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14/3/h0d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