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6 01:13
kt0213
中一男生販毒判入勞教中心
一個來自單親綜援 家庭的14歲中一男生,承認販毒,在區域法院 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官指,被告的罪行嚴重,應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加上犯案時年紀小及認罪,因此輕判,強調並非縱容年青人協助販毒。
法官表明,如果被告在勞教中心表現欠佳,將會再次被帶返法庭,並毫不猶疑判處較長年期的監禁刑罰。法官在庭上問被告是否感到後悔,被告回答說「好後悔」。
法官宣判時指出,被告所犯一切的錯誤,均由染上毒癮開始,法官告誡被告要下定決心遠離毒品,否則被告自己及其母親餘生均會活於痛苦之中。
被告來自單親家庭,與媽媽、姐姐和弟弟靠每月四千元的綜援金生活。他在去年協助販毒集團販賣俗稱K仔的氯胺酮,每次收取200元酬勞,去年7月在大角嘴 富榮花園被警員截查,在他身上搜出21克K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