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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1 07:57 JICKYLE
法定假研列破欠賠償

法定假研列破欠賠償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 05:30

  (綜合報道)
([url=]星島日報
[/url]報道)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擴大保障範圍商討近一年,勞工顧問委員會明天開會討論,將四個月內未放的法定假期及累積十四天有薪年假納入賠償,以一萬零五百元為上限;預料勞資雙方委員同意通過加大保障,短期內再交[url=]立法會
[/url]審議落實。
  破欠基金委員會原於去年已通過將有薪年假納入保障範圍,但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議員要求加碼,擴大年假賠償期,基金委員會重新討論,直至上月拋出另一新方案,將年假及法定假期欠薪一併納入賠償。
  最高賠10500元
  法定假日方面,僱員日後可追討之前四個月內未放取的法定假薪酬;有薪年假則以僱員過去一年累積未放的年假,以十四天為上限,年假及法定假最高賠償額均為一萬零五百元。委員會建議,新措施生效後一年,須按基金運作及財政檢討保障範圍。
  僱員目前最多獲破欠基金賠償二十七萬八千五百元,包括最後四個月欠薪以三萬六千元上限、一個月代通知金二萬二千五百元為上限、遣散費首五萬元及餘額一半。
  據悉,金融海嘯發生後,即去年第三季,有一千四百五十六人申請破欠,當中三成即四百四十一人申領年假、法定假日欠薪,已較○七年第三季升兩成半。申索法定假欠薪僅得十人,追討年假欠薪有三百四十三人,另有八十八人同時追討兩項欠薪。委員會認為,應要為賠償設定上限,免得縱容僱主阻止員工放假,至結業時將責任推卸到破欠基金。
  據了解,由於破欠基金擴大年假及法定假欠薪保障的建議已討論多時,勞顧會委員認為是對打工仔保障加碼,預料同意通過,並盡快交立法會審議通過落實。
  記者 張一華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20/3/h3z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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