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zone » 日常 - 新聞時事 » 狂漢斬殺童判無限期治療


2010-3-27 17:49 JICKYLE
狂漢斬殺童判無限期治療

狂漢斬殺童判無限期治療
[url=http://www.singtao.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st2.gif[/img][/url](星島)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05:30

  (綜合報道)
([url=]星島日報
[/url]報道)三歲男童晉仔去年在深水埗空地玩耍時,遭精神病漢斬死,父親以身護兒也遭斬傷。患有精神分裂逾十年的病漢昨承認誤殺等罪名,並揭露自○六年離院後便沒有再覆診,法官直指若病漢覆診,悲劇便不會發生,決定判處他無限期的醫院令。
  記者:朱棨新
  深水埗三歲男童被斬死案,昨於高院審結。三十九歲的被告梁全永,九二年從內地從港,曾任工廠工人,近十年均失業,依靠綜緩過活。他原與母親同住,母親於案發前數月入住老人院。身穿黑色汗衣、身形魁梧的梁,被控謀殺和意圖謀殺,以及一項意圖傷人的交替控罪,但他只承認誤殺和意圖傷人罪名,庭上表現自若,並清楚謂:「謀殺唔認,誤殺就認。」
  他透過大律師求情透露,六年前已被診斷患有精神病,但推斷他其實患精神病已達十五年,○四年至○六年曾入住[url=]葵涌醫院
[/url],但出院後便沒有覆診。案發前一年病情加劇,胞姊在案發前二個月曾向社工查問,但對方未有建議。他常有幻聽問題,但本案發生時未能如以往般對抗幻聽,深感後悔。此外,他在內地和香港都曾襲擊他人,但未被檢控。
  報告指重犯機會高
  法官指無論對死者一家和被告而言,都是最嚴重的悲劇。具潛在危險的被告在社會中生活,而他出院後便沒有覆診,導致本案發生。法官引述精神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高,接納建議判他醫院令,入住小欖精神病院。
  案情指出,去年五月廿九日,父親余國昌(六十一歲)帶同三歲兒子余錦晉到通州街臨時街市外的空地,被告突然以一把十吋長的刀斬向男童的頭部,父親立刻上前保護愛子,並與被告糾纏,雙雙倒地,被告較快站起來,再斬向臥在地上的男童,直至被男童父親制服。男童立刻被送至[url=]瑪嘉烈醫院
[/url]搶救,但送院後約一小時不治。
  被告被捕後,不斷聲稱自己有精神病。他又向精神科醫院透露,因病發才從廚房取刀,落街斬人。
  精神科醫生的報告都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三二九——二○○九。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326/3/h813.html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