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0 08:25
JICKYLE
保爾森身分成官司關鍵
保爾森身分成官司關鍵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高盛案中最具爭議的人物,相信非對冲基金經理約翰保爾森(John Paulson)莫屬。他找高盛開設次按「賭局」,但未被[url=]美國
[/url]證交會列為高盛案被告。法律界人士指,保爾森的身分是否重要,將成為證交會與高盛交手的核心問題。
證交會指重要人物 高盛稱「沒名氣」
高盛打包出售的抵押債務證券(Collateral Debt Obligation,CDO)是由保爾森協助挑選,證交會在訴狀指出,高盛有責任向兩名投資CDO的客戶披露此一信息,並須指明保爾森正押注次按市場將崩潰,但高盛沒這樣做。保爾森因大舉沽空次按債券而成為家喻戶曉的大淡友。證交會顯然認為,保爾森的身分是足以影響其他投資者作投資決定的重要(material)信息。高盛去年9月回應證交會質詢時辯稱,該公司2007年初推出次按CDO時,保爾森「沒什名氣」,其他投資者不會太在意其角色。
證交會與高盛的理據各有支持者。美國證券法專家考克斯(James Cox)認為,高盛似乎一開始便知保爾森的角色會影響其他投資者作決定,因此才會找另一證券分析機構做「顧問」,加強交易的可信性。但證交會前法律顧問亨寧(Peter Henning)認為,保爾森的交易對手都是經驗老到的機構投資者,理應可自行評估產品價值。他說﹕「這不是小零售店被人『搵著數』,高盛的客戶也許不認識保爾森,但他們應當知道這些證券的風險極高。」
「應終身禁保爾森染指證券」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前首席經濟師約翰遜(Simon Johnson)則表示,證交會不僅應控告高盛,還應令保爾森接受司法審判。約翰遜認為,保爾森在這賭局中得以牟取暴利,是因為其交易對手未能掌握反映交易品真實價格的信息,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正是未被告知交易品原來是由保爾森選取。他指出,雖然作出隱瞞行為的是高盛高層,但保爾森是賭局策劃者,難洗脫串謀詐騙嫌疑,「保爾森應被終身禁止踏足證券市場」。
[url=]華爾街日報
[/url]/Huffington Post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9/4/hky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