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0 08:30
JICKYLE
「肥雞餐」裁員違勞動法
「肥雞餐」裁員違勞動法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4家國有銀行是用「買斷工齡」的方式遣散員工。在19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不少國企職工被企業一次性支付一定數額的款項後遣散(類似「肥雞餐」)。
勞動保障部、[url=]央行
[/url]等多部委雖然於1999年多次發文制止,但2001年至05年內地金融系統改制時,仍然以此方式遣散近40萬員工。
老年無保障
一些被遣散的員工,雖獲得補償,但因年齡偏大,多數面臨就業難、生活難等困境。以往國企均不辦理社會保障中的「三險一金」(養老、醫療、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老年並無保障。
往往涉欺騙
內地銀行均屬國企,職員多為幹部身分,故多不願離職。但「買斷工齡」過程期間,有銀行實行遣散一人可得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措施,故一些銀行負責人往往採取強硬、欺騙等方式執行。由於違反《勞動法》,此措施至2005年被叫停。
明報記者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19/4/hkv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