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1 19:22
JICKYLE
曾9招打擊一手樓不良銷售
曾9招打擊一手樓不良銷售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16:30
[url=]財政司
[/url]長[url=]曾俊華
[/url]提出9項新措施,規範一手樓宇買賣,以打擊市場資訊不對稱的不良銷售手法。
一)發展商在銷售所有未建成及已建成的一手私人住宅物業時,都需要遵守商會的售樓指引。
二)發展商在銷售現樓時,需要在樓盤內提供實地單位供公眾參觀。
三)發展商需要在公布五日內成交資料時,同時披露當中涉及發展商的董事局成員以及他直繫親屬的交易。
四)示範單位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規格要求,包括必需提供至少一個間格、[url=]裝修
[/url]用料以及附送的設備上,完全和交樓標準一致的示範單位。
五)首張價單必須要包括更多單位,小型發展項目需要提供最少三十個單位,或者可供出售單位百分之三十,兩者以高者為準,而大型發展項目最少提供五十個單位,或可供發售單位百分之五十,兩者以較高為準。
六)將目前只需要於開售前二十四小時,向公眾提供售說明書的要求,提高至需要在開售前七日向公眾提供售樓說明書。
七)發展商在出售任何數目的單位給任何人士時,必須在三日前公布有關價單。
八)樓盤宣傳物品需要清晰提供有關樓盤坐落的地點和地址的資料。
九)發展商需要在其網頁需同步公布售樓說明書和所有價單。
(即時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21/4/hm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