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8 19:02
JICKYLE
政府指投資入境者沒炒地產
政府指投資入境者沒炒地產
[url=http://www.mingpaonews.com/][img]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img][/url](明報)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15:35
政府指,透過投資取得本港居留權的人士,所進行的地產投資並沒涉及炒賣,投資額僅佔本地總交投百分一。
[url=]立法會
[/url]議員梁美芬向政府詢問,有否評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否導致房地產市場近期異常熾熱的主要原因。
對此,[url=]保安局
[/url]長[url=]李少光
[/url]今日在立法會上表示,數據顯示,入境計劃下的房地產投資總額,只佔本地房地產總交投量的百分之一。在計劃下進行的房地產投資,沒有涉及炒賣活動。
政府於2003年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合資格人士須投資不少於650萬港元的資金於「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包括房地產或金融資產,藉此取得香港的居留權。
此計劃適用於外國國民、[url=]澳門
[/url]特區居民、中國籍人士、無國籍人士及[url=]台灣
[/url]居民。
在計劃下,投資者須向[url=]入境處
[/url]呈報所有重要交易(包括房地產的買賣和按揭)的相關資料。而至去年底,計劃合共帶來超過420億港元的投資,當中123億港元(即接近3成)投資在房地產。
梁美芬又問到,有否考慮修訂投資額下限,由現時的650萬港元提高至1000萬港元或以上。
李少光就此回覆,政府已開始就計劃的各項安排,包括是否提高現時650萬元的投資額下限,作出全面檢討。
(即時新聞)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428/4/hq6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