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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4 16:49 婉╳婉
涉非禮教師 副校長脫罪

(明報)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長沙灣天主教南華    中學副校長簡元銳,被指去年兩度在教員室內非禮女教師大腿,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裁判官質疑事主遭侵犯後,仍近距離與被告獨處,法庭只能確定事主曾掌摑被告,但未能確定原因,在疑點下裁定被告脫罪。

57歲被告簡元銳,自案件提訊至今從未被校方停職,昨日續獲近30名親友旁聽支持,再度迫爆法庭。簡獲判無罪釋放後,未有任何遮掩,步出法院時展示燦爛笑容。

根據案情,女教師於2008年9月入職該校,當時簽下3年合約,即至今還未約滿,暫未知案件現審結會否有變動。本報昨曾致電校方查詢,惟未能取得聯絡。

官質疑事主仍與被告獨處

裁判官沈小民指出,事主於去年12月2日向警方錄取第一份口供時,未有透露早在去年4月發生的非禮事件,事主曾解釋因警員吩咐她不用說11月前的事宜。法庭對這說法感到奇怪,警員怎會限制事主提供內容。

沈官又認為,若首次侵犯事故屬實,事主應對被告有所顧忌,但11月18日案發日,事主找被告傾談中三家長晚會小冊子內容出錯時,事主明顯對被告戒心不大,因為事主仍願意與被告在相距1呎多的位置獨處,當日事主其實有很多空間站遠一點。

沈官續稱,法庭只能確定11月18日被告曾遭事主掌摑,因辯方盤問事主及校長時,兩人亦確認這點,不過法庭未能肯定案件是否如事主所述,她先遭非禮才出手打人,案件存有疑點,遂判被告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簡原被控去年4月2日及11月18日,在長沙灣天主教南華中學3樓教員室內,非禮39歲女教師。

【案件編號:KTCC15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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