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zone » 日常 - 新聞時事 » 上載偷拍相「無王管」 大律師:可試控有違公德


2010-6-28 14:48 婉╳婉
上載偷拍相「無王管」 大律師:可試控有違公德

(明報)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05:10
【明報專訊】在公眾場所偷拍女子裙底照會觸犯遊蕩罪    ,警方2009年即成功拘捕146名以手機偷拍猥褻照片者,但若網站藉分發侵犯女士私隱的偷拍不雅照片以增點擊率甚至謀利,卻缺乏法律懲處。大律師陸偉雄稱,鑑於分發女士走光露點照片性質嚴重,促請當局勿呆等法例檢討,他認為應考慮先試行以「有違公德」罪控告偷拍網站。

涂謹申    ﹕打擊網站不如嚴拿偷拍

陸偉雄說,其建議的好處是可藉法庭判決,確認有違公德罪是否適用於打擊偷拍網站,若不成的話亦可按法官判決去研究修例方向。現時被控《普通法    》「有違公德」罪的被告若在裁判法院受審,最高可判監兩年。

但身兼律師的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對修例打擊網上偷拍照有保留,他認為倒不如促請警方加強便衣巡邏直接拘控偷拍者。他解釋,要立法檢控網上侵私隱偷拍照片問題複雜,例如若找不到受害人可否控告?要定義侵犯私隱亦很困難,例如拍攝故意或無意走光的女明星,怎決定合法或非法?新聞界在風雨下拍攝被風吹起裙子的女士是否違法?他指這些均是很複雜的問題。

事實上,與上述法律漏洞可能相關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及《私隱條例》現正檢討,但仍未知何時完成。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