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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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资格审核网站开通
前天公布的“京十五条”昨起实施,在京购房需进行资格审核。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近期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操作说明》,推出了过渡期的审核方案。购房者信息将输入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的家庭才能办理网签手续。[b] 即日起购房先审核资格[/b]
“目前,我委正在进行认购签约信息系统的升级调试。为确保限购政策严格落实,切实做好购房资格的审核,即日起至认购签约信息系统正式上线之前的过渡期内,北京暂时按照过渡期方案进行购房资格的审核、签约办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昨天公布的过渡期方案,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b] 核验信息无需居民自己填[/b]
昨天,北京开通了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url]http://210.75.213.188/bankquery/login.asp[/url])。开发商、中介机构和二手房网签窗口对于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家庭,留存相关的材料后,登录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填报这些家庭的核验信息。
记者注意到,与北京的购车资格申请网站不同,不需要居民自己填报核验信息,拥有购房资格审核网站钥匙盘的开发商、中介机构、网签窗口等才可登录网站,填报信息。
[b] 将与相关部门联动核查[/b]
市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并通过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反馈核验结果。未通过的家庭则不得办理网签。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住建委系统内会有房产权属和交易记录的信息,在过渡期中,住建委不但会查验房产登记的记录,还会查询该家庭的房屋交易记录。同时,还会与其他部门联动核查纳税、社保缴纳等信息,甚至还可能联系查验外地信息。过渡期过后,这些数据将可能被整合,查询速度和准确性将更高。
[b] 资格审核过程中复核3次[/b]
“现在的系统可能不是尽善尽美,但整个核实过程中要复核3次,如果发现有问题,就算网签过了,也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如果购房人提交虚假信息,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陈志说。
市住建委表示,认购签约信息系统正式上线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b]■ 现场[/b]
[b] 交易大厅购房咨询忙[/b]
[b] 昨日只接受购房者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签[/b]
“我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孩子算不算限购?”昨天,在丰台、朝阳、海淀等区县的房产交易大厅,前来咨询的市民非常多。
由于北京购房实行限购,需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核,因此昨天各区县交易大厅的网签窗口,只接受购房者申请,需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签。
昨天下午,在丰台区房产交易大厅的门上,已经贴上了市住建委限购细则的通知,以及购房人需提交材料的提醒。交易大厅的大屏幕上,显示有“京十五条”的限购规定。“因为要先进行审核,所以今天只接受申请,购房者可以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签。”工作人员说。
昨天来丰台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购房人并未减少。工作人员介绍,交易大厅不但办理网签,还办理其他房产业务。在新政出台前已办理网签的,也可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交易大厅的咨询台前,始终都围着咨询的人,工作人员都没办法闲下来,始终在解释新政策。“今天咨询的人多了很多,大部分都是咨询限购政策。”
工作人员说,本周末,他们会统一接受新政策如何执行的培训,下周市民可电话或现场咨询,获得明确答案。
本报记者 马力
[b] ■ 提醒[/b]
[b] 个税纳税证明可持身份证开[/b]
昨日,北京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北京的纳税人如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其单位业务的税务部门查询完税情况,包括纳税时间和数额,并可当场打印证明。
对纳税人因个人原因、包括其代扣代缴单位工作失误等造成未连续缴纳税款的,北京地税工作人员表示,可由单位与税务部门协商能否补缴,“通常因单位会计工作失误的情况,补缴可能性不大。”
对于持完税证明如何进行房屋限购审核,北京市地税局表示这不属于该局业务范围,无法解答。
[b] 社保证明不需购房者自己交[/b]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社保方面,不需要购房者提交相关的证明,核查系统可以通过购房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在人力社保部门自动查询到其社保缴纳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方面,需要购房者在税务部门开具相关的证明。他透露,今年3月1日起,北京税务部门将推出新版的纳税票据,在票据上就会清晰地写明该纳税人近5年来的纳税情况。
本报记者 傅沙沙 马力
[b] ■ 释疑[/b]
北京限购政策昨日起正式实施,就居民对限购政策的一些具体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
[b] 外地人先卖后买需提供证明[/b]
问: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符合社保、纳税等条件的外地人,如果将这套房屋卖出,再购买住房时,是否需要提交暂住证、纳税等证明?
答:需要。按照北京的限购政策,2月17日起,新购买住房的家庭,在购买住房前,都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查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b] 家庭成员间过户受限购约束[/b]
问:如果是家庭成员的房产相互过户,如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否受限购约束?
答: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过户,也属于房屋过户交易。因此,购房人也必须符合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
问:如果是赠予或继承房产,是否也受限购约束?
答:继承是正常办理,不执行限购。赠予则暂时视同房屋交易,执行限购政策,被赠予必须符合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
[b] 16日24时前网签执行旧政策[/b]
问:新政之前已经签订了纸质合同的房屋买卖,如果属于限购范围内,新政后还能不能办理网签和过户?
答:不可以。新政策执行的时间点为2月16日24时,必须是在此时间前办理网签的,才执行旧政策。
[b] 无房户去年买房仍可再购[/b]
问:“京十二条”规定,自去年5月1日起,每个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是原先无房的本地家庭,在去年5月1日之后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按照“京十二条”的规定,是不能再购买住房了。但按照“京十五条”的规定,该家庭仍可再购买一套住房?
答:在“京十五条”中,并没有关于“京十二条”延续方面的表述。因此可以确定,今后会按照“京十五条”标准执行,即只看该家庭目前拥有的住房套数,如果只有1套,就可以再买。即便该套住房是在去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