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26 10:09
robinl
性侵犯治療不溯往 法務部補強
[table][tr][td][url=http://tw.news.yahoo.com/photo/url/d/i/110326/11/20110326_4424481/20110326_4424481.jpg.html][img]http://l.yimg.com/o/xp/ftv/20110326/07/999511901.jpg[/img][/url][/td][/tr][/table]雲林國二女生遭性侵犯姦殺的不幸悲劇,曾經安置少女一年的育幼院院長25日出面控訴,根本就是政策殺人,將協助家屬打國賠官司,而法務部長曾勇夫在立院接受質詢時,也針對性侵犯規範的不溯及既往問題,承諾會有補強措施。
國二少女遭惡狼性侵殺害,少女養母哀痛欲絕,淚流不止,安置少女一年的育幼院長坐在一旁安慰,同樣難掩悲傷,將協助家屬打國賠官司,只希望能喚起政府修正荒謬的制度。
家屬強調電子腳鐐毫無用處,也痛批根本就是政策殺人,因為依照現行法規,只有緩刑或假釋犯才需要戴電子腳鐐,服刑期滿的犯人,僅須列管,而刑後的強制治療是95年修正通過,並不適用91年犯下性侵案件的林姓嫌犯。
部長強調已有補強措施,也將與台中培德醫院商討刑後治療場所,只是根據刑事局統計,性侵犯再犯人數有近千人,培德醫院目前只能挪出15個床位刑後治療,法務部如果再說法律不溯及既往,悲劇恐怕會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