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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5 12:43 婉╳婉
偷拍女同事更衣 星巴克經理候懲 校拍攝角度「入鏡」被揭發

(明報)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連鎖咖啡店一名經理,將集辦公室與更衣室於一身的咖啡店「後欄」當作片場,暗中以手機拍下5名女同事的更衣春光,惟調校鏡頭角度時不慎入鏡「客串」,之後更大膽把「作品」儲存在公司電腦,遭上司揭發。經理昨承認6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還押候判。

星巴克    不評論案件

被告施奕文(26歲),承認2009年3月1日至12月8日,在咖啡店及家中兩部電腦管有6段影片,總長61分鐘,涉及5名事主(A至E),其中一段10分鐘影片,事主D和E一同入鏡。控方指被告事發期間任職港島一連鎖咖啡店,該集團在港已開設過百門市。據悉,被告受聘於星巴克,發言人表示不評論本案,但確認公司正協助警方處理一名前員工的案件,昨亦派員到庭聽審。

片段存店內電腦 上司發現

案情指出,2009年12月8日,被告的上司巡視店舖業務,發現該分店電腦內有名為「cashier」(收銀員)資料夾,內有兩影片,分別拍攝A和B更衣,內衣褲清晰可見,更攝得被告親自調校手機鏡頭拍攝角度。

公司揭發事件,翌日立即解僱被告並報警。警員登門拘捕被告,在其家中電腦再發現至少4段影片,拍下C、D及E寬衣。被告警誡下承認用手機拍下片段,再傳送檔案至公司及家中電腦,又指片段是「自用」,「畀我自己睇嘅」。惟至去年4月26日被告再次被查時,卻拒絕回答任何問題。警方指片段全由手機攝錄,5名事主一直不知成為春光片女主角。

官斥違誠信 考慮判囚

辯方指本案有別於其他案件,不涉欺詐、商業、機密及破壞電腦程式;觀乎被告行徑,與被控有違公德者相似,該些案件多在裁判法院審理,可判緩刑及社會服務令    。惟法官鄧立泰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侵犯私隱,「女同事理應預期在高度私隱環境下更衣,毋須擔心有人偷拍」,明言考慮判囚,但應辯方申請,索閱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本月19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1325/10】

2011-4-6 15:18 kimiko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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