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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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上訪 人民日報質疑
深圳禁上訪 人民日報質疑
2011-05-09
針對深圳禁止農民工上訪追討欠薪的做法,《人民日報》今天發表署名文章提出質疑。
9日出版的《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質疑深圳禁止農民工上訪討薪做法,此前,深圳出台了清理「治安高危人員」等一系列措施亦引發眾議。
文章指,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最新維穩部署,把自己推向了輿論焦點。他們頒布的《通知》稱:在大運會期間,嚴禁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凡是因此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企業,給予不少於3個月的紅牌警示,禁止在深圳承接工程;同時,也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討要工資,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章指出,如果說,公共場所禁煙、禁止企業亂排放等,是有利城市管理、造福民生之舉,但「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討薪」的禁令,則很值得推敲。
文章說,無論管理初衷多麼合情合理,也不能以犧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權益為代價,更不能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義。討薪上訪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線,恐怕不能被「嚴肅處理」,相反還應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幫助他們討薪維權。否則,人們將無法區分政府的「職責」與「權限」,畢竟,作為一個行政部門,沒有權利越法律之俎, 代行「追究刑責」之庖。
文章認為,為籌辦大運會,深圳曾提過一個口號:「辦賽事、辦城市」。前不久,深圳市官員也說,要通過大運會,讓世界看到深圳不一樣的精彩。這話很精辟,但如何將之化為具體的城市管理智慧、形成常態的治理機制,卻不是一些簡單化的禁令能一蹴而就的。
文章指出,舉辦大型國際性賽事,確實必須保障治安穩定、交通流暢、環境整潔、社會和諧,但和諧與穩定的氛圍要靠什麼來打造?實踐證明,「疏」的效果往往好於「堵」的措施。比如,如果能對建筑企業欠薪依法嚴懲,責罰落到實處,自然不必擔心引發相關群體性事件。制定並執行這樣的舉措,才是以人為本的德治善政,才是維護穩定的根本之舉,也才是城市精彩的點睛之筆。
文章表示,作為改革開放的先鋒,深圳通過各個領域的創新與突破,深切地激活了人的創造潛能,城市管理也走在了中國內地城市前列。而深圳大運會之所以把會徽定為「歡樂的U」,正是想突出這個「U」所詮釋的意義:歡樂的、開放的、包容的、青春的、世界的、未來的。我們期待這個「U」,不只是出現在大運會的賽場上,更能成為這座城市的精神氣質,在細節中呈現深圳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