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9 14:48
ringshop
「持效標靶藥」治淋巴癌效彰
「持效標靶藥」治淋巴癌效彰
2011-05-09
[align=center][img=380,255]http://simg.sina.com.hk/cp/0/0065/5850/2/p.jpg[/img][/align][align=center]區小姐(左二)及梁先生(右)接受化療與標靶藥治療後,減低淋巴癌復發風險。[/align](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又稱非何傑金氏淋巴癌)是本港十大常見及致命癌症之一,其中濾泡性淋巴癌(FL)更是慢性NHL中最常見的種類。瑪麗醫院血液及血液腫瘤科教授鄺沃林醫生稱,淋巴癌近年有增加及年輕化趨勢,更由於八十年代相關病例較少,增加了現時診斷困難。他說,以往一般患者六十歲或以上,但現時部分患者為「當打」年紀,病症對他們的生活有較大影響。
按世界衞生組織分類,NHL有逾三十個種類。本港每年約有九十名FL患者,約佔NHL個案一成三。研究顯示,FL患者若能接受「持效標靶治療」,可將三年無惡化存活率由五成八提升至七成五。該標靶藥物雖屬醫管局資助藥物,但有醫生批評當局只資助患者最多八次療程,不足以同時涵蓋一綫及持效治療最少約十四次療程,建議當局放寬資助。
一項有逾一千二百名嚴重FL患者參與的國際研究,接受兩年持效標靶治療的研究組,其三年無惡化存活率高達七成五,比率較無持效治療的對照組高一成七;研究組患者能達至病情完全緩解的比率亦近七成一,較對照組的五成二高。
FL的一綫治療約需六至八次標靶藥「利妥昔單抗」治療療程,但要做到持效治療,則約需八至十二次療程,但醫管局只資助病人終身八次該標靶藥物療程,而且資助指引僅為復發個案。「醫生較困難等病人復發時才用(標靶)藥……少一次療程,療效便次一等。」鄺稱,該標靶治療適用於所有期數,若病人無接受持效治療,其復發風險會增加兩至三成。
他續說,患者過去只用化療,除長期住院,消瘦及嘔吐等副作用亦較多,使用標靶治療後,副作用無特別增加,但有長期緩解作用,故建議病人不應再接受傳統化療,應與醫生商討使用新治療方法,減低復發風險,同時希望醫管局可放寬資助範疇。
年約四十多歲的區小姐○八年發現頸部淋巴結持續有無痛腫塊,曾抽取組織化驗不果,一度誤以為「熱氣」所致。數月後再抽組織化驗,始發現患上第四期FL,癌細胞已入侵骨髓。她接受一綫化療與標靶治療後已達完全緩解,檢查無發現癌細胞,及後接受持效標靶治療,至今未發現癌復發。
另一名四十多歲患者梁先生,○九年有胃出血等病徵,先後四次接受胃內窺鏡檢查但不果,及後抽組織化驗確診第二期FL。他接受化療及標靶治療後亦達至完全緩解,並可重返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