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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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盔少年駕無牌綿羊 捱撞命危
無盔少年駕無牌綿羊 捱撞命危
2011-05-23
50cc小氣缸撼私家車彈飛3米
【明報專訊】一名少年昨凌晨僅穿拖鞋且無戴頭盔,在元朗駕駛一輛沒掛車牌和行車證、相信並沒有向運輸署登記的50cc「綿羊仔」小型電單車,從牛徑村村路駛出錦上路時,遭駛至私家車撞倒,少年飛彈3米墮地,頭部重創昏迷,送院搶救後危殆。
偷雞不登記 新界常見
受傷少年魏╳俊(17歲)事後被送往屯門醫院搶救,現場消息指出,涉事本田綿羊仔氣缸容量僅為50cc。現場所見,該綿羊仔並無掛上車牌,亦沒有車輛牌照(俗稱「行車證」),懷疑沒有向運輸署登記。另外,受傷少年未滿18歲,而本港年滿18歲方可考取電單車駕駛執照,相信少年未領有駕駛執照。警員正調查事件,暫時無人被捕。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不少新界鄉村居民購買低馬力綿羊仔代步,但「偷雞」沒有向運輸署登記以逃避繳稅,呼籲當局加強執法。但李耀培指出,若氣缸容量低於50cc則毋須向運輸署登記,司機亦毋須領有駕駛執照,但只能在私人地方行駛。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涉事少年暫未有被捕,但若驗車後證明綿羊仔是受《道路交通條例》監管的電單車,屆時少年有可能因涉嫌駕駛無牌車輛、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等罪名被捕。
運輸署:所有機動車均須領牌
運輸署回覆時強調,所有在道路上行走的機動車輛都要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駕駛者亦必須持有效駕駛執照;就昨日凌晨的車禍,由於署方沒有詳細資料,而警方亦正在調查,署方不方便評論事件。
事發於昨凌晨1時許,穿著拖鞋、沒有戴頭盔的少年魏某,在錦田錦上路牛徑村駕駛綿羊仔從村路駛出,欲橫過錦上路駛往對面的水流田村,此時一輛私家車沿錦上路往八鄉方向駛至,30歲的司機收掣不及,私家車撞向少年,少年被拋上擋風玻璃,再飛彈約3米墮地,頭部重創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