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31 23:08
CJ君人
范太:雙非無居權港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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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根據基本法,在港出生的雙非嬰無居港權,雙非問題已很嚴峻,港府須與中央商討解決。
范徐麗泰表示,她不贊成修改基本法或釋法去解決雙非嬰問題,因基本法已列明本港的居港權,而特區政府在1999年尋求釋法,當時人大已作出明確解釋,根據立法原意,在本港出生的嬰孩的父或母,必須是本港合法居民,嬰孩才可獲居港權,這並不包括逾期居留、非法入境及臨時居留的人士,而雙非(父母均非香港居民)肯定是其中一項。
她指出,本港法院其後在莊豐源案中,作出裁決,令父母均非港人而在本港出生的兒童可獲本港居留權,人大法工委當時已表示關注,認為判決與立法原意不盡一致,但當時特區政府沒有採取任何措施。
她表明,特首曾蔭權已提出4項行政措施,打擊「雙非」問題,但如沒有效的話,政府需積極與中央商討,尋求解決方法,這責任是在特區政府身上的。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留意到有提議以釋法或修改基本法,長遠解決雙非孕婦問題,但基本法是憲制性文件,若要作出任何解釋或修改,必須有較謹慎和詳細的討論,最重要是在社會上有共識。修法的程序繁複,無法解決迫在眉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