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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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老闆 刮少女陰毛性侵
宜蘭一名有性侵前科的汽修廠色老闆,出獄後惡行不改,僱用涉世未深的十七歲高職女夜校生打工,並要女生在廠內洗澡,還聲稱須保持乾淨,拿刮鬍刀要替少女剃陰毛,少女擔心丟差,只好任其擺布,七天被迫性侵十次,直到少女告知同學,色老闆惡行才被揭發,宜蘭地院昨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他四年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林楨森表示,被告呂男(三十七歲)以僱主權勢逼少女屈從發生性行為,觸犯《刑法》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出獄惡行不改
判決書指,被告呂男曾犯強制性交罪被判刑五年,兩年多前假釋出獄後,在宜蘭開汽車修護廠,前年九月到一所高職夜校進修,結識隔壁班十七歲黃姓女同學,呂男表示願用月薪八千元僱用黃女,黃女遂在十一月十九日上班。豈料呂男在黃女上班第九天中午,以幫黃女買工作用品為由,帶黃女到超商買換洗內衣褲,還勸黃在上課前可先在汽修廠沐浴,帶黃女到二樓房間洗澡。
不從「會生氣」
黃女洗完澡,呂男又佯稱女孩要保持身體乾淨,拿刮鬍刀要替她刮陰毛,黃女害羞拒絕並質疑,呂男解釋:「我是台北來的,比較開放,這些事很正常,希望妳照我的話,不然我會生氣。」黃女庭訊時說:「我不知如何拒絕,只好任由呂男刮毛。」警方並查出呂男七天內性侵女生十次。
直到黃女舉止異常,同學及家人察覺追問,黃女才說出經過到醫院驗傷報警。呂男到案辯稱:「是兩相情願才上床,因黃女奶奶反對兩人交往才會提告。」
宜蘭縣警局婦幼隊長商綉慧表示,在職場或學校遇師長、僱主利用權勢意圖性騷或性侵時,應嚴詞制止,勇敢向外揭發。
遭職權脅迫性侵自保之道
.上司無故常贈與金錢、送禮,要求單獨見面,應婉拒
.若遭上司碰觸身體,應嚴詞制止並離開
.若上司藉故言語挑逗或毛手毛腳,應立即反抗向外求助
.若遭性侵,應避免激怒加害人,再伺機逃跑
.被性侵得逞勿更衣或沐浴,立即就醫、驗傷,打113婦幼專線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