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0 23:52
CJ君人
入 境 處 首 次 檢 控 內 地 孕 婦 中 介 人
入 境 處 首 次 檢 控 協 助 內 地 孕 婦 來 港 產 子 的 中 介 人 , 被 告 承 認 違 反 逗 留 條 件 , 以 及 作 虛 假 陳 述 的 罪 名 , 還 押 監 房 , 等 候 下 星 期 一 再 提 訊 。
被 告 徐 莉 , 於 上 月 中 經 落 馬 洲 來 港 時 , 引 起 入 境 處 注 意 , 揭 發 案 件 。 當 時 跟 她 一 同 入 境 的 還 有 一 名 內 地 孕 婦 , 孕 婦 過 關 時 便 說 要 求 救 護 車 送 院 , 入 境 處 人 員 隨 即 問 被 告 是 否 認 識 該 孕 婦 , 她 回 答 不 認 識 , 入 境 處 覺 得 可 疑 。 進 一 步 查 問 後 , 發 現 孕 婦 是 被 告 的 顧 客 , 由 被 告 陪 同 來 港 產 子 。 被 告 解 釋 , 指 不 認 識 對 方 是 擔 心 被 拒 入 境 , 她 承 認 作 出 虛 假 陳 述 。
追 查 下 , 入 境 處 發 現 被 告 於 去 年 十 二 月 曾 經 持 一 般 通 行 證 來 港 , 代 一 名 內 地 孕 婦 到 醫 務 所 付 款 , 她 承 認 是 違 反 不 可 在 香 港 從 事 業 務 的 逗 留 條 件 。 控 方 於 庭 上 更 指 出 , 被 告 2010 年 在 內 地 開 設 中 介 公 司 , 專 門 協 助 內 地 孕 婦 來 港 產 子 , 包 括 陪 她 們 來 港 , 預 約 醫 院 分 娩 服 務 和 旅 館 , 每 次 收 費 數 百 至 數 千 元 人 民 幣 。
主 任 裁 判 官 馬 漢 璋 在 被 告 認 罪 後 要 求 控 方 提 供 進 一 步 資 料 , 例 如 被 告 陪 同 來 香 港 的 孕 婦 是 否 已 經 預 約 分 娩 服 務 , 以 及 假 如 被 告 說 真 話 , 是 否 可 以 獲 准 入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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