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5 23:50
CJ君人
唐宅發入伙紙 沒發現違規
屋宇署稱,曾於2007年1月24日視察特首參選人唐英年約道7號的寓所,沒有發現違規建築工程。
屋宇署發言人指出,根據資料及記錄,屋宇署人員於2007年1月22日收到有關認可人士的入伙紙申請後,按照既定程序,在2007年1月24日前往上址視察。根據當時的視察所得,該房屋的建造並無違反《建築物條例》(第一二三章)或其他相關法例的情況,亦與獲批准建築圖則所示的相符,並無發現傳媒最近報道的違例建築工程。
屋宇署遂於2007年2月2日發出入伙紙,訂明該建築物為一幢兩層高作住用用途的家庭房屋,而位處該住宅地下低層的一層高有蓋泊車處及游泳池則用作非居住用途。
發言人稱,就傳媒於星期一報道約道5A及7號物業懷疑涉及違例建築工程,屋宇署已隨即作出跟進,並於昨日(2月14日)早上派員到訪上址,希望入內視察,但未能成功進入屋內。
發言人稱,工作人員按照一貫的處理程序留下資料,要求有關業主或住客盡快與署方聯絡,以便安排時間盡快入內視察。
屋宇署今日已與有關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取得聯絡,並已安排在明日(2月16日)到上址視察,詳細了解情況,以便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