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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 12:06 婉╳婉
特首棄山景豪住海景套房 外訪房租超公僕標準44倍 跨黨促道歉還款

【明報專訊】審計署報告揭發,過去5年,特首曾蔭權在公費外訪的49個晚上,其中八成(即41晚)入住總統套房等特級套房,而且大多未能提供要住特級套房的理據。

報告更列舉5個豪華入住例子,包括去年11月出訪美國檀香山時,原本已租用每晚房租約1萬港元的山景總統套房,詎料特首辦得知同酒店有雙睡房海景總統套房,即決定改住更豪套房,房租增加一倍至2.2萬港元。此外,曾蔭權亦被揭發外訪房租常超出政府標準,最高超標達44倍。

5年外訪49晚 豪住41晚

議員及學者都批評曾蔭權濫用公帑,視「民意如糞土」,至今欠向公眾交代,建制派議員促他公開道歉,泛民主派則提出彈劾動議,要求曾蔭權退還浪費的款項。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昨日亦提交報告,就特首避免利益衝突機制提出建議,包括將特首收受禮物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的規管(詳見另稿)。

曾蔭權昨沒有公開回應兩報告,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表示,同意和接納兩個報告,昨晨已召開內部會議,並與海外辦事處同事跟進審計報告,今日則舉行跨部門會議,商討落實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

梁卓偉認特首辦疏忽 同意接納報告

梁卓偉表示,他作為特首辦主任,須就外訪「負全責」,特首辦有「不足之處,亦有些疏忽」。不過,他不認同曾蔭權須退回多付的房租,因為那是公幹而非私人外訪。他又稱,可在短時間內落實李國能報告的部分建議,如提升問責官員收受利益守則透明度,以及修改禮物名冊等,但立法須中長期始能做到。

曾蔭權早前被傳媒揭發外訪豪住總統套房後,他邀請審計署長檢討外訪住宿機制。審計署報告指出,曾蔭權2007年至今共外訪55次,總開支涉款1200萬元,當中特首及隨行人員的住房開支225萬元。審計署指出,特首欠外訪開支原則及規章明文安排。

審計署斥開支無原則欠規章

審計署發現,曾蔭權任內5年的外訪開支,由2008年度的240萬元、2009及2010年度分別為140萬及170萬元,飈升至2011年度的450萬元,外訪涉及較多長程遠行,逗留時間亦較長,如到澳洲、英國及美國等。

報告書指出,公務員有一套標準膳宿津貼制度,酒店房租超過該津貼的六成,就須獲部門首長批准,然而特首住的房間遠超該標準,卻毋須審批,以特首去年11月到訪美國華盛頓為例,入住文華東方酒店,房租超標44倍(見表);去年9月到訪英國倫敦,入住文華東方酒店總統套房,房租超過標準22倍。

豪住欠理據 遭質疑「要住好啲」

此外,報告披露,大部分外訪中,連住總統套房的原因紀錄都欠奉,或是沒有足夠文件顯示理據,例如去年訪問華盛頓,特區駐華府經貿辦建議特首入住文華東方酒店總統套房,所提的理由是該總統套房在前一年全面翻新,由香港酒店集團負責管理。

特首辦聲稱,入住總統套房是因為要開內部會議,但曾蔭權今年4月到訪巴西,入住巴西利亞阿爾沃拉達皇家鬱金香酒店總統套房,卻只在該房開會僅25分鐘。

審計署署長鄧國斌稱,特首辦外訪有節約空間;副署長伍梁慧芬評論入住特級套房時說﹕「看不到為何要住好啲,沒有一個充實的理據。」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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