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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0 06:00 宅~有何不可
日本新制度嚴管外國人引爭議

據新華社電 日本9日實施外國人“在留卡”制度,取代1952年起施行的外國人“登錄證”,以期通過強化管理,減少外國人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和假結婚。法務省統計,截至2011年底,在日外國人207.9萬。其中,中國人最多,大約67.5萬。
  移民管理部門說,新的外國人管理制度給予合法居留者更多便利。反對者認為,新規定給外國人辦理手續增加麻煩。
 [b] 隨時掌握外國人住址[/b]
  《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案9日生效,施行60年的外國人登錄製度宣告廢除。法務省入國管理局說,新法旨在把在日外國人行政管理交由中央政府一元化管理,取消入國管理局與市、區、町、村等地方政府“雙重管理”。
  入國管理局將與地方政府建立外國人信息系統專線,隨時掌握外國人住處,地方政府可以隨時查詢外國人在日簽證期限。今後,有合法居留資格的外國人需要像日本公民那樣在地方政府《居民基本臺賬》登記,從入國管理局領取在留卡。
  根據新法,如果外國人超過14天沒有報告新住址,可以?款至多20萬日元(約合2512美元);如果超過90天沒報告,可以取消居留資格。
  法務省說,對合法居留者而言,新法把居留期限上限從3年延長至5年,如果離開日本並在一年內再次入境,離境前無需申請“再入國許可”。居留資格包括“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簽證,留學簽證,日本人或永久居民的配偶關係。
  [b]類似中國二代身份證[/b]
  為打擊外國人非法就業,新法要求雇主檢查應聘外國人的在留卡,以確認對方有資格在日本就業。卡片正反面印有持卡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就業資格和居留期限,內嵌整合電路(IC)晶片,儲存上述信息,類似中國二代身份證,以防?造。
  如果僱用不具備在日本就業資格的外國人,雇主可能面臨至多3年監禁或至多300萬日元(3.76萬美元)?款。
  新法有意遏製為獲取居留資格而假結婚的現象。與日本公民或非日本籍永久居民結婚的外國人,如果連續6個月沒有“配偶通常從事的活動”,即婚姻狀態中斷6個月以上,將失去居留資格,無法獲得“日本人配偶”或“永住者配偶”簽證。
  新法管理對象不包括遊客等持3個月及以下簽證的外國人,持外交、公務、短期居留簽證者,“特別永住者”和沒有居留資格的外國人。
  法務省統計,截至2011年底,在日外國人207.9萬。其中,中國人最多,大約67.5萬,其他主要外國人群體為韓國人、朝鮮人、巴西人、菲律賓人。
[b]  非法居留或寸步難行[/b]
  一些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擔心,登錄證取消後,再也無法證明自己的身份。
  在留卡由入國管理局統一發放,登記更加嚴格以及一元化信息管理,意味著非法居留的外國人所持登錄證過期後,在日本社會可能寸步難行。
  另外,非法居留者擔心,新法實施後,再也無法獲得這些基本服務。
  日本政府說,非法居留者將繼續獲得公共服務。但是,民意調查顯示,一些市區町村政府說,如果非法居留者不按照新規定登記,他們可能無力提供這些服務。
  日本共同社報道,在日非法居留的外國人估計大約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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