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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1 16:01 宅~有何不可
悉尼華裔滅門案開審 疑犯妻子或以從犯身份被控

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澳洲新快網報道,悉尼北葉坪林傢滅門案7月10日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繼續開庭審理。圍繞犯罪嫌疑人謝連斌的妻子林姝能否作為證人,在8月舉行的預期兩周的聆訊中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展開激烈辯論,當庭法官John Andrews宣佈將於7月底公佈結果。警方發現林姝的幾次證詞中有不一致之處,並且她曾拒?在證詞筆錄上簽名,因此外界預計最壞結果將是林姝作為案件從犯,面臨法庭指控。
  10日謝連斌在法警的押送下,出現在中央地方法院2號庭,一改通常視訊提堂,隻出現在法庭監視器屏幕的出庭方式。他當天在被告席內面無表情。下午開庭前,還向口譯員要瞭一隻筆,準備之後做筆記。
  法庭陳述中,警方公訴人Kara Shead稱,林傢被害男主人林暋的妹妹,疑犯謝連斌的妻子林姝在兩次接受警方問訊和一次呈交給新州滅罪委員會的陳述中,有證詞不一致的現象,並且林姝也拒?在證詞筆錄上簽名。
  林姝當天沒有出庭,Shead告訴法官,2009年命案發生後的第二天以及2010年3月,林姝在兩次接受探員調查時,證詞出現不一致,“第一次她告訴探員命案第二天早上的情況,而第二次她卻回憶說記不起來。”因此警方懷疑,林姝在故意提供“錯誤信息”。
  負責命案的探員Joe Maree當天出庭作證,他認為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林姝的態度經歷某種“改變”。Maree還稱,安裝在謝傢的監控設備顯示,當謝在銷毀可能與命案相關的證據時,林姝就在現場。
  “我認為有證據顯示林姝在某種程度可能參與案件。”Maree告訴法官,林姝會因為妨礙司法公正或成為案件從犯兩項罪名中的一項被治罪。而謝的辯護律師卻反駁,林姝接受警方問訊,隻是保存瞭視音頻資料,並沒有書面口供,因此根據法典規定,不足以成為法庭優先考慮的呈堂證供。
  2009年7月18日早晨,林姝和丈夫謝連斌在林姝的哥哥林暋位於悉尼北葉坪的傢中,發現林暋、林暋的妻子林雲麗、他們的兩個兒子、還有林雲麗的妹妹林雲彬的屍體。謝連斌隨後被控五項謀殺罪名,被指重擊和勒死林暋的五名傢庭成員,而且警方認為,案件中林姝是主要目擊證人。
  警方稱,謝連斌的殺人動機源於對林暋一傢的仇恨。警方希望在聆訊時,案件自2009年7月發生以來,林姝一直支持丈夫謝連斌,以至拒?簽收法庭傳喚她作證的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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