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zone » 日常 - 新聞時事 » 印尼男子在樹林行房被判監禁


2012-9-11 12:00 宅~有何不可
印尼男子在樹林行房被判監禁

(印尼 巖望11日訊)與妻子在東爪哇巖望樹林裡性交的男子哈利 阿德 普爾宛托,被最高法院判處15個月監禁。婦女社團大表讚揚,因這是給粗魯的配偶一個教訓。
  普爾沃克爾托市蘇迪曼將軍大學社會學傢烏爾雅寧茜週一向媒體表示,這是對行事者的教訓,以糾正現下流行的不良作風。同時15個月監禁也算公平。
  她是“性別與兒童暴力綜合處理服務中心”主任。他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已經考慮到“傢庭暴力保護法令”的條款,是正確的。“這位男子是傢庭內的強姦者。”
  “傢庭內部強姦者”是西方法學術語,不過隨著“傢庭暴力保護法令”的出爐,能夠被我國社會接受。做丈夫的不能隨意強迫妻子性交。若妻子不願意,可以拒絕。
  “以前有過類似的訴訟,但被妻子收回。”
  原來,哈利為瞭尋求性刺激,欲與妻子在樹林裡性交,妻子不肯,並報警。後經巖望地方法院判決,監禁15個月。後來,泗水高級法院與最高法院堅持原判。
  “法庭拒絕被告的理由,被告說在樹林裡性交為瞭尋求刺激。”沙巴爾查雅法官於8月14日宣讀判決時這麼表示。本案的另兩名大法官蘇哈迪和沙耳曼。(星洲網)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