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4 14:00
宅~有何不可
魚身有傷痕犯規? 加拿大華裔釣魚被上手銬送警局
中新網12月4日電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導,加拿大溫哥華東區華裔男子黎偉強今年10月底在北溫釣魚時,被卑詩保育服務官員以違規開?單,同時被沒收漁具及扣留汽車,更被官員戴上手銬押送至警局。但他否認相關指控,更要投訴,甚至控告相關執法官員。
黎偉強11月29日在溫東住處向《星島日報》講述事件經過時,雖距事發時已近一個月卻仍氣憤難平,堅稱定要討回公道。現年63歲的黎偉強,自廣東移居溫哥華已有23年。他酷愛釣魚運動,18年來從未間斷,每年9月至10間,均會前去大溫哥華不同地方釣野生三文魚。
[b]釣得25磅帝王鮭惹官非[/b]
今年10月31日上午11時,黎偉強駕車來到北溫卡比蘭奴河(Capilano River)流域的溪流釣三文魚。他抵達時,附近已有近10個釣客垂釣。下午3時,黎偉強釣上一條學名帝王鮭(Chinook)的重達25磅三文魚。
黎偉強指出,清楚知道法例規定釣客每日隻能釣一條帝王鮭,每年上限為10條,且必須在魚上釣後馬上登記在魚牌上。他說,當時按規定人道殺死上釣的三文魚後,發現魚?斷瞭,便先動手接上魚?,之後拿出魚牌登記。黎偉強稱剛寫到一半時,兩位穿著制服的保育官員上前檢查,並將他釣到的三文魚拿到旁邊停車場處,自車內取出工具測量魚的長度。黎偉強說自己英文水平有限,看到一個官員開出一張115元的?單,雖明白被?,但就不知原因。
[b]初次以未及時登記判?[/b]
執法官員隨即以手機致電北溫騎警,請一個會講廣東話的女警當翻譯。黎偉強此時才明白,現場有人告訴官員,自己等魚上釣半小時後才準備登記,是以犯瞭未及時登記的規定而被?。但黎偉強強調,由釣到該魚至開始登記,中間相距僅3分鐘。女警在電話中還告知,如果超過1個月不付?款,?金會漲至520元,魚牌更會被吊銷。黎偉強馬上表示不服,稱要上訴。黎偉強獲發還魚牌後繼續釣魚,兩官員也離開。
及至下午4時半,黎偉強又先後釣得兩條三文魚,其中較小一條按品種規定毋須登記,另一條為20多磅的帝王鮭。黎偉強說,因上一條帝王鮭登記一半時被沒收,所以他完成一條帝王鮭的登記後便準備返傢。
[b]雙手反扭被戴手銬[/b]
此時,早前執法的其中一個官員再度上前檢查漁獲,並把黎偉強雙手反扭至背後戴上手銬,致電招來一輛車,推黎偉強上車。此後,該官員更要求黎偉強交出座駕鑰匙,並在車內搜查。黎偉強隨即被送至北溫警局,被強迫拍照片及打指模。黎偉強因不解及憤怒,拒?在檔案上簽字。
稍後,黎偉強獲準致電傢人。傢人獲警方的解釋是黎偉強涉嫌非法釣魚,已被卑詩保育服務處建議提控,須於11月21日上午前去北溫省級法庭出庭。黎偉強還被告知座駕被依法扣押,他隨即獲釋。上庭當日,黎偉強在傢人的陪同下出庭,卑詩保育服務處並未派員出席。卑詩檢控部決定不予起訴。黎偉強經過一番周折,數日後才取回被扣座駕。
[b]首張?單取消 另添2傳票[/b]
黎偉強向記者出示的檔案顯示,事發當日官員發出上述115元?單後,又開出取消?單通知,然後開出出庭通知。11月26日,曾拘捕黎偉強的官員親自上門送達兩份通知,一個為卑詩保育服務處傳票,上面列有“蓄意違規釣魚”、“持有違規漁獲”兩項指控,?款各為150元。傳票更聲明,如果不繳納合計300元?款,須在今年12月16日出席聆訊。
另一份為“充公通知”,上面列有裝有漁具的背包、釣魚竿及魚?捲動條、釣魚大抄網三項。黎偉強表示,這些漁具價值超過千元。
[b]稱相片不可證明傷魚[/b]
黎偉強稱,執法官員所指“蓄意違規釣魚”,可能是在他釣到的第二條帝王鮭身上發現傷痕,並由此認定他採用網住魚身的方式捕魚。黎偉強堅稱自己釣魚多年,知道隻能用魚?釣住魚嘴的方式才是合法釣魚,而且從未使用過非法魚具及漁網捕魚。官員向法庭提供的證據,僅為一張帝王鮭側面有傷痕的照片,無法證明該傷痕因自己的魚具導致,傷痕可能因魚兒刮到其它釣客魚?導致。
他認為官員如此執法,是因他不服第一次處?而故意針對他。黎偉強堅稱,屆時一定會出席聆訊,並要投訴及控告執法官員。 有大溫釣魚愛好者提醒華裔釣客,被開?單時不要當場同官員爭辯,有異議可在事後申訴。(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