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8 10:01
宅~有何不可
發達國傢鼓勵“拼車” 新加坡空車上路會被?款
近幾年國內開始出現“拼車族”,尤其以大城市的年輕人為主。“拼車”主要是指在上下班高峰、周末及節假日出遊等特定時間,本不相識的幾人同乘一輛車,主要包括兩種方式,一是搭有償私傢“順風車”,二是合乘出租車。
在發達國傢,尤其是歐美等汽車大國,“拼車”由來已久。隨著經濟危機和油價的不斷上漲,為瞭省錢選擇“拼車”的人也越來越多,此外“拼車”也是一種低炭的環保舉動。
1970年代,新加坡開始使用通行證,規定如果私傢車中乘坐少於4人須辦理通行證才能在道路上行駛,空車上路會被?款。
美國是最早提倡“拼車”的國傢之一,為瞭提高道路的使用率,減少堵車與污染,美國政府鼓勵多人乘坐一輛車。在美國的大、中城市,各停車場都設有“拼車專用車”的停車證,對熱衷於“拼車”的私傢車給予一定停車優惠。1980年路面交通法有關改善高速路的法律修訂案中,聯邦政府特別提出,在1980年至1982年的財政撥款中要有一部分用於鼓勵合夥使用汽車和班車;此外,授權修建與州際公路鄰近的停車設施時,鼓勵合夥使用小汽車和使用上下班班車。
1990年,美國柯林頓政府參考南加州“拼車”管理條例,簽署聯邦“清潔空氣法規”,要求和推動企業管理者協助“拼車族”,負起減少污染的職責。奧巴馬政府同樣鼓勵拼車,紐約市甚至特別設立HOV(高承載率汽車)專用車道,鼓勵私傢車主上下班時拼車,曼哈頓的多數街道僅允許乘坐3人以上的私傢車進入。如果乘坐3人以下的車子使用這一車道,將被處以100美元以上的?款。
歐洲交管部門較多地採取行政手段引導公民拼車出行:比如一人一車過路、過橋、停車等時會徵收較高的費用。德國建立瞭較為完整的拼車組織體系,各個城市設立瞭拼車管理辦公室。此外,各大城市、大學乃至大型超市還設有“拼車”中心、拼車俱樂部等,為有搭車需求的供求雙方提供中介服務。這類公益性質的拼車機構不能以營利為目的,收取的費用隻能補充日常開銷。此外,還有專門的拼車公司,按照德國有關規定成立,可以營利。在德國,交通高峰期私傢車若隻有車主一人上路會被?款,政府準許拼車的車主或駕駛人收取一定費用。
德國對“拼車”的車主、交通工具和搭車人的真實身份資料在“拼車”中心備案,發生違法行為和違反承諾行為會受到法律追究。對於無償拼車和有償拼車,德國也有相關限定,比如對私人的有償拼車,也是非經營性拼車,車主或駕駛人按照一定的標準或相應的計算方法收取費用,比如柏林到蘇黎世不到1000公裡約49歐元,漢諾威到慕尼黑31歐元等。非經營性拼車的費用以汽油消耗為主,還包括車輛損耗費、過橋費等,車主不用交稅,如果車主索要超額,那麼將會受到高達2500歐元?款,並因非法經營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是拼車公司,所收取費用相對更高,但需納稅。普通私傢車拼車適用於德國民法,最大特徵是當事人具備共同利益,屬於合同行為,因而有相關法律支持。
在德國留學多年的吳曉月說:“在德國拼車很普遍,非常方便,德國有很多拼車的民間網站,都是自助型的。市政部門也會發佈拼車信息。如果要拼車,就在網站上尋找相關信息,跟車主約好指定地點,到目的地給錢走人就行瞭。我就拼過兩次車,給車主的錢很少,相當於分攤油費。“我沒有考慮過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的問題。德國的社會保障比較全面,我覺得,搭車人出瞭事故也不應該找車主承擔,而應該走自己的保險。”
日本採取交通需求管理的方式節約交通資源。名古屋嘗試分級收費管理的模式,以乘車人的多少決定費用繳納的多少。乘客多費用繳納少,一人開車費用繳納多。此外,日本有專門的機構(住宅、“拼車”公司)提供共有車,供“拼車族”交費使用,費用根據使用量?生。在韓國,不僅私傢車可“拼車”、“順風車”,出租車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車”,稱為“合乘制”。(記者 高四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