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21 12:00
宅~有何不可
強迫未婚婦女出養子女 澳洲為歷史錯誤道歉
澳洲總理(吉拉德)為澳洲政府在二戰後幾十年,強迫未婚媽媽出養子女的錯誤政策道歉。(夏明珠報導)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直到1970年代早期,澳洲政府以為孩子好為由,強迫數十萬未婚生育的婦女,出養子女,(吉拉德)今天在國會向全國發表道歉聲明,八百多名受害人情緒激動的聆聽,許多人眼淚奪眶而出。
這個政策,導致許多骨肉分離,給無數人留下瞭一輩子的痛。(吉拉德)宣佈,澳洲政府將編列五百萬澳幣預算,協助受害人尋親。
澳洲當局在鴕鳥瞭幾十年之後,幾年前,才開始面對這項歷史錯誤,西澳省議會率先向受害人道歉,後來有四個地方政府跟進,天主教醫院也在2011年道歉,並敦促政府負起賠償責任。
澳洲子女認養大致上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權限,但是調查發現,中央政府未能把未婚媽媽納入社會福利,也間接助長瞭這項惡政,根據調查,1960年代末期,有多達六成的未婚媽媽將孩子出養,它在1972年達到最高峰,那年,大概有一萬對骨肉因此分離,隨著社會福利以及口服避孕藥普及化,以及墮胎合法化,未婚婦女生瞭孩子,被迫交給別人撫養的案例,逐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