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11 13:34
sinta
控方握有力證據 唐太準備認罪
【本報訊】唐太郭妤淺準備就唐宮僭建一事認罪。上月公開表示「有錯會認」的唐英年,今日會跟妻子一起到九龍城裁判法院面對審訊。據了解,控方「冇得輸」,專家報告力證地庫的主力牆跟地面大宅是同一道主力牆,兩者相連,反映地庫一早已建成,而非在取得入伙紙後才「挖深咗」。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video/20130711/org/1373488426_69ad.jpg[/img]
臨近案件再提堂,唐宮近日已開始復修工程,位於僭建地庫上方的泳池已被抽乾水,天窗亦被封,相信是為2,000呎地庫灌漿作準備。唐英年和郭妤淺今次親力親為,親身到現場打點。
郭妤淺以九龍塘約道7號大宅的業主代理人身份被控兩項傳票控罪,均是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1)條,但兩項控罪內容有分別,第一項是指郭僭建整個或部份地庫連兩天窗;第二項是指她「明知」未獲得屋宇署批准而僭建。兩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40萬元及監禁兩年。涉案物業是唐英年夫婦於02年聯名以海外公司買入,至2010年唐將海外公司全部股份轉到郭名下。
[img]http://static.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30711/small/11la1p2.jpg[/img]
■唐太郭妤淺6月出庭時,由唐英年陪伴在側。
律政司或企硬拒放生
據了解,郭妤淺的代表律師團隊一直跟律政司商討認罪協議,代表郭妤淺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於上月提堂時已表示,跟控方商討的事項尚未解決,要求不要進行答辯押後至今日再訊。
由於第二項涉及誠信,郭一直跟律政司斡旋,希望認第一項控罪後,可獲放生餘下的一罪,但律政司一直企硬,上次提堂時表明,已準備隨時開審。若律政司今日仍企硬,不排除郭不會堅持。唐英年發言人表示:「無進一步資料補充,視乎今日審訊而定。」
認罪免公開不利資料
郭現時面對的控罪只是僭建,年期由05年工程展開至去年2月被傳媒揭發僭建,當中並無跟公眾最關注她是否使用假資料以圖騙取入伙紙扯上關係。若郭認罪,可避免控方在庭上公開多樣可能對她不利的文件和資料。
反而其他三名被告,包括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以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控方則主要針對他們僭建和入伙紙的關係。三名被告被控在工程展開至申請入伙紙前僭建,然後於07年1月申請入伙紙時,明知而作出失實陳述,聲稱大宅是按屋宇署批准的圖則興建。有關失實陳述的罪名,遠較郭的嚴重,同時因涉及專業操守,三被告將不會認罪。
曾公開認地庫屬僭建
唐英年和郭妤淺其實早於被傳媒踢爆後三天,已在大宅外公開承認僭建。雖然之前有多名工程人員向傳媒爆料,指郭早在工程展開前已指示要興建地庫,而大宅地基施工時,也挖得特別深,但由於郭並非專業人士,控方要證明她一開始時便明知相關工程是僭建存在難度。
但2010年12月31日是轉捩點,第二項「明知未獲屋宇署批准而僭建」的控罪,日期由2010年12月31日至去年被傳媒踢爆期間,即控方掌握了一些實在證據指控郭在2010年12月31日開始知情,之後卻繼續保留僭建物。資料顯示,大宅工程於2011年初完成。
雖然郭準備認罪,但仍對控方擬向法庭提交的案情有爭議,主要涉及僭建的時段,以及甚麼時候明知是僭建但仍違規。若控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可能需就此展開紐頓聆訊。
唐宮僭建事件簿
2012年2月13日
傳媒揭發唐英年約道七號大宅僭建地庫
2012年2月14日
屋宇署派人入屋調查但被唐家拒絕
2012年2月16日
屋宇署確定七號大宅地庫屬僭建,唐英年夫婦在大宅外公開認錯,唐太郭妤淺將問題攬上身
2012年3月16日
梁振英批評唐英年僭建涉誠信問題
2012年3月25日
唐英年因僭建事件民望急跌,梁振英當選特首
2013年1月3日
唐英年於電台節目質疑屋宇署,對梁振英及自己寓所僭建,以雙重標準執法
2013年2月9日
屋宇署發傳票檢控唐太、建築師及承建商等人